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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酒与普通白酒同货架销售,长沙一商店被罚5000元
新湖南 • 民生
2025-07-08 18:35:1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通讯员 万家忻)7月7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典型违法案件,涉及虚假标注食品添加剂、造假生产日期,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共同存放销售等问题。

虚假标注食品添加剂、造假生产日期,或面临上万元处罚

去年12月19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接长沙县案件线索移送函显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添加剂。经查,因员工操作失误,误将含有阿斯巴甜、安赛蜜的“糕点专用甜”以“复配101甜”的形式包装发货。

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爱德万甜等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添加剂环己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等6种食品添加剂扩大用量和使用范围的公告》的规定,阿斯巴甜、安赛蜜均不能用于调味面制品的生产。因当事人的失误,下游生产厂家使用了错误的添加剂生产调味面制品,导致其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4月28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000元、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虚假标签,还有生产商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今年1月,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市某肉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在内包装车间发现正在包装的产品生产日期标注为2025年1月10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2025年4月15日,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产品55斤、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特殊食品应当与普通食品分开存放

今年1月,宁乡市市场监管局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大沩山沩山社区明会路某商店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当事人将保健食品“RedBul1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罐体上标有“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旺仔牛奶”“王老吉”等饮料放在货柜的同一层进行销售。同月,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收银台后的货架上,发现保健食品“中国劲酒”和普通食品“贵州酱海酒”混放销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2025年3月14日,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仝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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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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