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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援故事㊿|法援律师破局无收入证明 为六旬菜农追回车祸赔偿款
新湖南 • 专题
2025-07-08 12:48:16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实习生 赵凝敏 通讯员 何伽

68岁菜农被未投保交强险的车撞伤,因无收入凭证索赔遭拒。面对农村无固定职业者损失量化难的维权死结,湘西永顺县法律援助律师与老人并肩作战,历时138天,成功从无到有拼凑证据,最终帮老人讨回3.5万元赔偿款,让公平正义照进现实。

六旬菜农车祸索赔遇阻

以种菜为生的莫大爷终日与土地打交道,从未想过要留存收入证明,这个看似平常的疏忽,却意外成为他维权路上的拦路虎。

2023年12月18日,杨某驾驶登记在肖某名下的轿车,从永顺县城驶往北门桥路段时,撞到莫大爷,致其肋骨骨折。交警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住院治疗期间,肖某垫付7550元后便对后续赔偿事宜置之不理。

2024年3月13日,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评定莫大爷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鉴定费800元。然而,拿到鉴定结果的莫大爷却犯了难:肇事司机杨某与车主肖某相互推诿,一个声称“找车主赔偿”,一个表示“司机才是责任人”,均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本就经济拮据的莫大爷维权之路陷入僵局。就在老人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提醒他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莫大爷来到永顺县法律援助中心递交援助申请,湖南三页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红彬受指派承办本案。

在调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肖某及杨某身份信息、住院病案等证据后,黄红彬发现肇事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的关键细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车主肖某违反法定义务未投保交强险,需与驾驶人杨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当即围绕这一突破口制定诉讼策略,确定驾驶人杨某与车主肖某为共同被告,细致梳理各赔偿项目计算依据并附证据目录,迅速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掌握核心证据破争议

在法庭上,莫大爷的误工费认定标准成为庭审焦点。莫大爷以自己种菜卖菜为生计,主张按每日150元计算误工费;肖某等二人则以原告已过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不应支付误工费。且对方未能提供近3年收入凭证、交易流水或从业证明为由,坚称老人属无固定职业群体,误工费应按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核算。

黄红彬当庭据理力争,将卖菜交易记录、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务农证明等核心证据,与种子化肥收据、摊位费凭证、微信收款截图等补充材料串联,系统论证应按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莫大爷误工费的合理性。

法院采纳法援律师代理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3款规定,判决被告杨某某、肖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莫某某赔偿款35266.17元。

“务农老人普遍存在法律认知短板,对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赔偿范围及证据收集等知识了解有限。加上收入来源不稳定、交易流水零散,难以提供规范的硬证据证明收入损失。”黄红彬建议农村务农人员平时应定期记录农产品销售情况,妥善保存生产资料购买及销售收款凭据,必要时提前向村委会开具从业证明备用,遇到纠纷时尽早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责编: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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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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