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增殖放流 绘就绿水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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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30:4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周围 谢颖川)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走深走实,6月4日,邵阳市大祥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在资水河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生态修复行动彰显司法担当,为资江流域生态保护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内多次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渔具在禁渔河段进行非法捕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平衡。在依法判定李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判处相关刑罚的同时,大祥区法院充分运用“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双轨保护机制,判令李某承担天然渔业资源恢复补偿责任,确保实现“办结一案、修复一片”的目标。
增殖放流不仅是对受损渔业资源的直接补充,更是对水域生态系统的一种有效修复手段。活动现场,3万余尾草鱼、鲤鱼等鱼苗从司法人员的手中跃入资江,向着广阔水域游去,为这片水域的生态复苏增添新的希望。
面对被增殖放流活动吸引而来的众多群众,大祥区法院工作人员一边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他们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一边邀请大家参与到放流活动中来,将活动现场变为生态法治教育的“实景课堂”,以生动实践有力提升公众的的环保意识与法治观念。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接下来,大祥区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打击各类环境资源犯罪的力度,积极探索多元生态修复方式,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建设美丽大祥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组稿:姜红玉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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