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这不仅是湖南教育法治建设进程中一块重要的里程碑,更是对国家关于“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生动实践与深度回应。这部《条例》以法治刚性之力与人文柔性之思,系统构建起“预防为主、教育引导、专业支持、科学干预、多方协同、依法治理”的多维协同体系。其深层意义在于,超越了单纯应对心理问题的“救火式”思维,转而聚焦于系统构建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生态系统,致力于为湖湘学子打造一片呵护心灵健康成长的沃土。
科学预警与教育引导,构筑心理健康的“第一道堤坝”。《条例》深刻把握“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方针,将重心前移,织密校园心理健康监测与教育引导之网。它要求“学校应当完善心理健康分级预警和干预机制,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及时识别、处置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这有利于教育者对学生心理状态的动态精准把握,将潜在风险消弭于萌芽状态。
同时,《条例》强力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提出“中小学开设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高校应当面向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使其不再停留于零星讲座或选修课层面,而是成为学生成长的必备素养。它倡导通过多样化活动形式,如采取团体辅导、心理训练、情境体验、角色扮演等,系统开展学生自我认知、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生涯规划、社会适应等方面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这种由“被动干预”向“主动培育”的转变,标志着心理健康工作理念的根本性跃升,旨在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心理韧性,为其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专业支撑与科学干预,夯实心理服务的“坚实基座”。《条例》直面专业力量不足这一核心瓶颈,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结构稳定的校园心理健康专业队伍。它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为其专业成长提供制度保障与持续培训,职称评审可以纳入思想政治、德育教师系列或者单独评审,开展的工作应当纳入教学考核评价、职称评聘成果认定或者学术性评价内容,确保这支队伍有能力识别、评估、应对常见学生心理困扰问题,有职业发展晋升通道。
同时,《条例》强调,建立规范的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工作流程,确保从发现预警信号到实施专业干预的每一步都有章可循、科学严谨。尤为关键的是,它严格划定了专业伦理与保密边界,规定“心理咨询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执业规范要求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也明确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成年学生本人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泄露学生心理健康信息。这为学生在寻求心理帮助时提供了坚实的安全感与信任基石,这种对专业尊重与个体隐私权的双重守护,使心理辅导室真正成为学生可安心倾诉的“心灵港湾”。
政家校社医同共育,打造无缝衔接的“成长生态圈”。《条例》突破校园围墙的局限,深刻认识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明确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条例》提出,家庭是学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条例》指出,学校应当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这为凝聚育人共识,推动“三全育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条例》还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职责,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了更多的校外心理支持与服务。《条例》更前瞻性地提出,推动医疗与教育的深度协作,畅通学生心理危机转介诊疗的“绿色通道”。这种以学生为中心,多方力量有机联动、责任共担、优势互补的协同网络,为学生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心理健康支持保障体系。
依法精准治理,提升心理工作的“时代效能”。《条例》积极拥抱数字化浪潮,为心理健康工作注入科技新动能。
《条例》提出,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构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提升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智能化水平。更为关键的是,《条例》对游戏、影视、网络社交等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取向明确了规定,对存在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的,利用网络发布或者传播诱导未成年学生自残自杀、教唆未成年学生犯罪或者涉嫌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侵害的信息,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同时,《条例》提出了新闻媒体报道有关事件的原则,鼓励新闻媒体为全社会重视学生心理健康营造良好氛围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条例》为湖南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清晰路线图,其核心精髓在于以系统思维破解心理健康工作的复杂性与长期性,将“健康第一”理念深深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的毛细血管之中。我们当以《条例》为遵循,凝聚育人合力,共筑守护学生心灵健康的万里长城——让每一株青嫩的生命都能在湖南这片沃土上获得蓬勃生长的健康滋养,最终绽放出属于新时代的璀璨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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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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