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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为担当者担当 为负责者负责——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导向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02 10:50:06

文|董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既肩负正风肃纪的重要职责,更承担着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时代使命,尤其要准确把握“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问责与保护”内在统一的关系,完整准确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努力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要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正确看待干部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合理划定容错界限。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三个区分开来”,并先后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为落实这一重大要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明确规定,界定了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四个原则”,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六个要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必须要准确把握政治方向、把准政策尺度,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把握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主旨要义、实践要求、适用条件,审慎区分不同情况,合理做好容错工作,该严的严、该宽的宽,实现精准规范追责问责,以监督保障执行的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敢于担当撑腰。当前,不少地区、不少部门由于政策掌握不到位,还存在不敢容错、不会容错、不愿容错等问题,导致干部心存顾虑。由于重问责、轻容错的制度规范和能者多劳、庸者逍遥的负面现象,越来越多的基层年轻干部认识到“不干不错”“越干越错”,从而出现“怕出事——怕担事——怕干事”的“职业倦怠”。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基层减负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制度办法、细化容错纠错要点清单、印发容错纠错典型案例、规范容错纠错操作规程等方式,让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特别是对那些为谋求私利、发泄私愤而故意造谣、中伤、陷害乃至恶意举报的,要坚决严查重处;对于已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还要及时给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将审批手续、澄清函、相关记录等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强化澄清正名成果运用,真正做到不让吃苦者吃亏、流血者流泪、担当者担雷。

三是要严守监督职责。“严管”方能体现“厚爱”,并且“严管”本身就是“厚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并不等于纵容,反而更要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 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守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去,避免潜规则代替明规则、劣币驱逐良币,推动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让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没市场。同时,在给违纪违法人员应有惩戒的同时,也要给迷途知返、真诚悔过的党员干部提供改过的机会,要耐心细致地开展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为其解开心结、打消思想顾虑,并在回访结束后,形成评价报告并向其所在单位反馈,防止受处理处分干部被标签化、边缘化,切实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作者单位:湖南省纪委监委驻湖南广电纪检监察组)

责编:龙子怡

一审:龙子怡

二审:张建平

三审:周小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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