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伍雯婧)近日,双牌县法院依法将一起被执行人通过亲属账户隐匿收入、签订虚假和解协议规避执行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零容忍姿态捍卫司法尊严,为破解执行难攻坚战注入强大能量。
2019年被执行人陈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违规停靠G207国道双牌县泷泊某路段应急车道内加水,同向行驶的胡某驾驶小型轿车避让不及与之发生碰撞,致胡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胡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法院经审理后,酌定陈某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令陈某赔偿胡某近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赔偿责任,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肇事车辆得款9万元交付申请人,剩余16.9万元陈某未履行。2024年6月,执行干警赴广东惠州调查发现:陈某在车辆被拍卖前使用车辆跑运输,月收入至少1万元左右。其车辆被拍卖后入职广东某运输公司,月薪至少7000元。虽自称收入仅供家庭开支,但微信账单显示每月向妻子转账3000元至4000元不等。鉴于陈某有固定工资收入,为使申请人能尽快拿到赔偿,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约定陈某自2024年7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
异地控制被执行人陈某。
协议签署后,陈某严重违反和解协议,未履行给付义务,且将执行干警微信拉黑,再次逃避执行。执行干警2025年5月对陈某司法拘留。从扣押手机中微信记录中,执行干警发现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账户被冻结后,陈某收款、转账所用银行卡、微信号均用其胞姐身份注册,资金流转路径隐蔽,非经搜查难以发现。据查,陈某通过亲属账户转移、隐藏收入逾20万元,其行为符合《刑法》第313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之规定,依法将案件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外,陈某妻子与胞姐通过补办电话卡、登录涉案微信账号,对法院调查造成影响,被依法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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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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