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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害禁令保障探视权 君山法院审结一起人格权侵害案
新湖南 • 长安盾
2025-05-20 11:43:2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喻沛智)近日,岳阳君山区法院审结一起人格权侵害案。向阻碍配偶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方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有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何某与杨某2021年登记结婚,次年育女小何。何某长期异地工作,孩子主要由杨某及其父母照料。2023年8月双方产生矛盾,杨某采取拉黑联系方式、更换门锁等手段阻碍探视,甚至引发警方介入。2024年10月,杨某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支持,何某后续提起抚养权诉讼后撤诉。2025年1月下旬起,探视再度受阻,何某向君山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法院审理认为,小何未满3周岁,正处于亲子关系建立关键期,人为导致父爱的缺失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双方即使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发生矛盾,也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

法院依法裁定禁止杨某阻碍何某探视婚生女小何。后续保障履行方式为微信视频及探视接送,并约定了微信视频时间,以及在不影响小何休息及后期学习的前提下,确定何某探视接送时间。

人格权侵害禁令作为民法典新创设的一项制度,将预防与救济相结合,有效避免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的不可逆转的损害。抢夺或藏匿未成年子女不仅是家庭纠纷,更是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案禁令的发出,在保障父母监护权的同时,也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秩序进一步筑牢了法治基石。

责编:梁原

一审:梁原

二审:李翔

三审:戴志杰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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