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9日讯(通讯员 胡金 杨喆)5月15日上午,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汨罗市人民法院与汨罗市纪委共同开展庭审观摩活动,40余名法院干警及汨罗市部分单位公职人员16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职务犯罪庭审全过程,让违法犯罪的深刻教育直观呈现在眼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和伙同杨某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李某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王某的行为涉嫌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李某、杨某的行为均涉嫌受贿罪。庭审井然有序进行,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各个环节紧密衔接,过程严谨规范。
现场庄严肃穆,既彰显了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威严,又充分的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零距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接受法治的教育,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审判长在最后陈述阶段开展以案释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应该依法用权,当好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却在金钱的诱惑下跨越红线,接受法庭的审判,希望三位被告人通过今天的庭审深刻反思自己。”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
本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将身边人身边事变成活教材,给旁听人员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警示全体公职人员要以案为戒,警钟长鸣,防止今天的“公职人”变成明天的“被告人”。下一步,汨罗法院将继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持续推动司法审判与廉政教育深度融合,积极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走进法院,走进庭审现场,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以案释法,以审促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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