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碍”有爱·典型案例》⑤|精神病患者私自买车,监护人能否找4S店退钱?
新湖南 • 风向标
2025-05-14 15:30:42
编者按:残障人士权益保护是丈量社会文明的标尺。5月13日,湖南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9个典型案例,从无障碍环境建设到就业保障,从健康权到财产权保护……法治护航,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记者梳理这些“无碍”有爱的典型案例,记录社会各界呵护生命尊严的暖心故事。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去年7月,覃某兵在常德市一家4S店按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得知情况后,覃某兵的配偶钟某急匆匆找到4S店,要求退还购车款。
这是为何?原来,覃某兵有长达20年的精神病史,是一名二级精神残疾人,无固定职业,政府社会保障是其一家三口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钟某是其监护人。
沟通多次,退车无望,今年年初,覃某兵夫妇向常德市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受援人的诉求,援助律师起草了民事诉状,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4S店诉至武陵区人民法院。
援助律师了解到,受援人覃某兵购车行为发生时,正处于精神病发病期间,法院已判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S店向银行提供的受援人覃某兵的在职及收入证明系伪造。
法院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汽车销售合约书》无效,涉案汽车退回,被告向银行退还贷款8.6万余元,向原告退还购车款及各项开支合计6万余元。
作者: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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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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