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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减肥药引纠纷 法院调解获赔偿
新湖南 • 案宗
2025-05-12 16:01:1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界)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网购减肥药引起的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4年5月,小贾通过微信向小李购买减肥产品,共花费2100元。小贾收到减肥产品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了心悸、头晕、失眠等症状,便将商品送至检测,结果发现该商品含西布曲明,是法律禁止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小贾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退还支付的货款2100元并按十倍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详细了解了小贾的情况,并立即与小李取得联系,法官结合案情,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小李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同意小贾退还全部货款,主动给予1000元赔偿同时承诺销毁剩余产品,绝不再进行销售。小贾也表示满意,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网购减肥产品风险,常见禁添成分西布曲明,虽能抑制食欲,长期服用却会引发心悸,增加心脑血管病风险。消费者选购时,需核查商家资质,别轻信广告;经营者也应规范经营,从正规渠道进货,做好资质审查,否则将面临高额赔偿,甚至担刑责

组稿:曾雨田

责编:王薇

一审:王薇

二审:罗霞

三审:杨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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