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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参加业委会组织的比赛猝死,家属起诉索赔被驳回
新湖南 • 城事
2025-04-26 09:50:3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6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郝立柯)参加体育运动本是有益身心的,但也得量力而行。4月25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例,某小区业主隐瞒心脏病史参加业委会组织的乒乓球赛,不幸猝死。事后,家属将业委会起诉至法院,被法院驳回。

参加业委会组织的球赛,业主因心脏病猝死

2023年4月19日,李先生看到小区业主群发布的每季度比赛通知,参加麻将、乒乓球、象棋等比赛可获得相应奖励。通知还特别提醒:竞赛报名人员需身体量力而行,自我承担竞赛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李先生经常在小区打乒乓球,同年4月21日,当业委会在公告栏公示乒乓球比赛规则后,他立即报名,并于第二天带着妻子和孩子到现场领取奖品,参与抽签分组。

4月22日,正在乒乓球赛场比赛的李先生突然晕倒在乒乓球桌上,周围人员立马将其扶到地面,对其进行了心肺复苏抢救措施,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0时39分,业委会负责人在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寻求帮助,李某妻子在邻居们的提醒下回家取药,但未找到药品;10时43分,小区对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抵达现场进行施救;10时54分,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施救,后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李先生因呼吸心跳骤停、心源性猝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当日,业委会发出《爱心捐款倡议书》筹集爱心捐款24450元,全额交给李先生妻子。

事故发生后,大家才知晓李先生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和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曾做过冠心病PCI手术(即冠脉支架植入术)。而后,李先生亲属状告业委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索赔近40万元。

法院:业委会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业委会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在比赛前已进行相应的风险安全提示,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李先生晕倒后,业委会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心肺复苏、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李先生已尽到应有的救助义务。结合业委会举办的活动系公益性,仅有十几个人参加比赛,规模较小,以及业委会作为小区业委会能够达到的安保能力,业委会已尽到自身能力范围之内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

李先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前在社区多次进行过乒乓球运动,对于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乒乓球运动的风险具备基本的认识能力,其在明知自身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高血压病3级且曾做过冠脉支架植入术的情况下,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乒乓球比赛,说明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据此,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李先生亲属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承办法官陈泽春表示,判断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范围,需考虑法律规定、行业规范、合理注意、主体性质、活动性质、客观条件等多种层面的诸多因素。在业委会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下,小区业主因其自身行为、疾病等原因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责编:胡元媛

一审:杨昱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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