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简介】周晴,现任沅陵县法院官庄法庭庭长,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谢正霞
从事审判工作12年,从青涩到成熟,从刑事到民事……沅陵县法院官庄法庭庭长周晴始终铭记党旗下的铮铮誓言,以坚定的信念和执着的追求,努力从一株小树苗成长为撑起司法公正的参天大树,为人民群众遮风挡雨,守护公平正义。
用双脚丈量司法为民路
2023年,周晴被调整到官庄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民事案件涉及百姓生活的细枝末节,稍有不慎便可能激化矛盾。周晴深知,审判法官承载的是人民对正义的期盼,对法治的信仰,对民事案件的处理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有耐心、细心和同理心。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工程验收阶段,因修建路段的长度和宽度是否符合约定而争执不下,进而引发纠纷。看似简单的案情,却关系着双方的经济利益和信任基础。为了查明事实,周晴决定邀请村干部去现场实地勘察。从山脚爬到山顶,一步步、一寸寸仔细核对,制作出了详实的现场勘验笔录,促成双方和解。
这一趟实地勘察,不仅让案件事实水落石出,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的真诚与负责。
“四处奔波、风尘仆仆是派出法庭的真实写照,但我并不觉得累,因为人民群众的问题出现在哪里,我们就应该去到哪里。”在周晴看来,民事审判不应该只是坐在法庭上敲法槌,更要走下审判台,走进群众生活,走到群众心里。
用细心守护绿色福祉
近年来,官庄法庭开始负责集中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案件。为更好地运用司法力量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周晴在庭里组建了专项学习小组,主动学习环境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前沿动态与实务案例,不断推动环资审判工作走向专业化、规范化。
审理环资案以来,周晴发现多数环资案件的根源在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五强溪镇的周某便是其中之一。2020年,周某为了修葺家中自建房,在未取得采伐林木许可证的情况下,两次在某村某山场处采伐林木。经调查,周某采伐的林木材积为73.263立方米、活立木蓄积为106.0546立方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已然构成滥伐林木罪。
为了让群众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周晴决定把这起案子的审判“搬”到村头巡回审理。最终,在周晴的释法明理下,周某认罪认罚。综合周某态度及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社区矫正部门的调查评估意见,法院最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需要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因此普法宣传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环节。”作为“法润辰州”普法宣讲团的成员,周晴积极参与环资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通过送法进校园、巡回法庭进乡村、法庭开放日以及拍摄法治微电影等多种宣传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我也没有什么耀眼的成绩,我只是想着每一件案子都要办得再好一点、再细一点。”周晴说,在往后的漫长岁月里,她将继续以勤勉书写对司法事业的悠长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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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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