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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法院执行干警倾力执行获赠锦旗
新湖南 • 法治
2025-03-26 15:41:5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罗丽芳)近日,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黄某将一面印有“热情服务,如沐春风”字样的锦旗送至株洲芦淞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送锦旗,是芦淞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

2017年10月,冯某因购买房屋向某银行申请贷款86万元,贷款期限为25年,黄某提供连带保证,后冯某贷款逾期,2023年9月,某银行诉至法院。芦淞法院于2023年11月作出判决,冯某偿还某银行本息共计67万余元,黄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4年,申请人某银行因被执行人冯某、黄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查控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在扣划被执行人账户中的资金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拍卖处置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最终仅剩下部分款项未履行。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冯某、黄某已经退休,唯一的女儿暂无收入来源。且冯某和黄某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但暂无全部还款能力。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还款意愿,执行干警秉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多次协调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经过一年,被执行人最终履行完毕全部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不是“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而是要在维护法律尊严与促进社会和谐中找到平衡点。芦淞法院将深化“善意执行”机制,持续以群众满意为标尺,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组稿:刘惠明

责编:刘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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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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