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马一倩)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法治如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呢?是执行法官柔性执法让申请执行人高效拿到执行款,是濒临破产企业重整之后破茧重生,也是每一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近年来,新邵县人民法院主动对标市场主体所需所盼,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强化涉企案件立、审、执、访“四环节”全链条治理,制定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工作方案》《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关于便利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意见》等制度机制,坚持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助力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速度”抓实涉企专项审判
14天,仅用短短两周的时间,从立案受理到调解结案,跑出了新邵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保交楼”是当前“头等民生大事”,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头连着社会和经济稳定。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承建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涉及保交楼项目,施工时间紧、维稳压力大,且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在长沙某法院还未移送管辖时,新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健立即会同新邵县分管保交房项目的县领导赴长沙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该案自立案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时14天,保障了保交楼项目的顺利复工。
面对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的行业现状,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新邵县人民法院积极作为,勇挑重担,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涉企案件坚持效率和效果并重,通过多元化解等方式,不断压缩涉企案件办理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实现诉讼当事人利益“双赢”,进一步营造诚信公平营商环境,护航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2024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企民商事案件4195件,审结4389件,结案率89.37%。
“三效合一”重整企业破茧重生
位于新邵县的某矿产公司厂区内,现场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车间内的设备飞速运转……
“现在有了新的投资人加入,我们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了信心!”经历了破产之悲、重整之喜后,公司的职工们满怀希望。
矿产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铅矿、锌矿、金矿开采销售。然而由于该矿产公司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且该矿的采矿权范围狭小,矿脉较薄,交通不便,加之矿产品市场不景气等,已多年没有进行采矿、坑道探矿掘进和选矿加工等工作,矿山处于停产状态。后债权人以新邵某矿产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新邵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司法重整并非易事,其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大工程。期间,办案团队多次到厂区走访调研,为了将新邵某矿产公司的资产尽量增值,提高各债权人的债权清偿比率,管理人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重新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同时,矿产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将引进有综合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充分运用自身优势使得公司业务恢复正常经营,并通过后续发展恢复盈利能力,盘活现有的有效资产。
通过重整程序,矿产公司将从根本上化解当前的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股本结构和治理模式得到进一步优化,各项财务指标调整至健康状态,融资能力、自我造血能力等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得以全面恢复,使面临破产清算的“僵尸企业”破茧重生,让各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及增加当地百姓就业机会,实现法律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三效合一”。
挽救企业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核心价值目标之一,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要求。秉持“能重整就不破产”的理念,对于产业前景比较广阔的濒危企业,尽量挽救令其重生,以此服务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已经是新邵法院破产案件办理的鲜明导向。针对破产企业症结差异,新邵竭力找准审理“命门”,推进破产重整案件精准精细办理,有效破解此类案件审理周期长、投资人引进难等难题,使得困境企业“涅槃重生”。
柔性司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我们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但景区已经建设完毕,多一点时间去收益还是有希望还上钱的。”
被执行人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拖欠货款问题产生纠纷,因新冠疫情的影响,旅游公司所属景区的经营陷入了困境,不能履行付款义务。新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该公司还款意愿强烈,且有很大的“自救”空间,柔性调解比强制执行更可能实现双赢。
但天有不测风云,该旅游公司再次遭受山洪的重创,不少设备受损,还款协议仍无法达成。申请执行人开始失去耐心,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对其耐心细致的解释,让申请执行人意识到,对于深陷困境但仍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直接强制执行可能并不是最好的方法,并最终在三方的努力下,旅游公司通过经营产生盈利后,全部偿清了货款。
新邵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法律的刚性与执行的温度融合,以雷霆之势、细腻之举,亮出“执行利剑”,斩断企业发展路上的阻碍,精心维护辖区营商 “暖环境”。2024年以来,涉企业案件新收307件,旧存52件,执行完毕130件,执行完毕率36.21%,执行到位金额7773.63万元,执行到位率59.67%。
送法上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了解辖区内企业家所思、所忧,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陈健带领调研团队前往新邵县经济开发区雀塘片区开展走访送法服务,实地了解企业的发展环境和经营状况,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法治动力。同时依托诉源治理工作站和派出法庭,在工业园区设立涉企速裁法庭,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切实高效率、低成本化解市场主体矛盾纠纷。
今年来,新邵县人民法院落实“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部署安排,开展走访调研、访企问需活动,走访了辖区内三个园区共54家民营企业,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解答了企业关于股份转让、合同履行、银行贷款、劳动用工等方面的疑问,征求企业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31条,并与县工商联联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全面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及生存发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
除此之外,新邵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公司法》宣讲团,就新公司法、破产法为企业家集中授课,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鼓励、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在市委政法委组织下,积极参加政法巡回服务专家团,采取现场会谈、远程指导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菜单式”“会诊式”“远程式”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建立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新邵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和务实有力的举措,为推动新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组稿:姜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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