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9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张晋铭)售房公司为小区垫付物业维修基金后,业主如期入住,向业主追缴相关垫付资金时却遭拒。无奈之下,售房公司将200余名业主起诉至法院。2月19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该起纠纷。
经过调解员的努力,超半数业主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通讯员供图)
未办理房产证,基金补缴引争议
2014年,长沙某投资公司负责实施地块内安置房建设工程。作为售房人,与200余名业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缴存作出明确约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即房屋所有人个人进行缴纳。2016年5月19日,售房公司代缴了这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当业主们陆续收房后,却迟迟未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此,业主表示,入住的小区在基础设施改造、日常管理维护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而且售房公司一直未为他们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无法接受缴纳维修基金的要求。售房公司则表示,业主需先完成补缴,再予以办证。
双方各执一词,纠纷陷入僵局,售房公司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200余名业主诉至天心区法院。
经过调解员的努力,超半数业主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通讯员供图)
100余户实际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面对纠纷,法院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先行调解,由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了解双方诉求后发现,纠纷的主要焦点在于双方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产生的因果链条存在认识偏差。部分安置小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在设施条件、环境配套、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一定短板。回迁村民入住时通常未被强制要求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公司在垫付相关费用后,追缴物业维修基金会遇到可预见的各类涉众纠纷。
调解员释法说理,向业主详细解释了合同条款的效力,阐述了房屋修缮后给日常生活带来的便利。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陆续有业主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截至目前,被诉至法院的业主中,已有100余户实际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作者: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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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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