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6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让辛苦钱不再“忧酬”,1月26日,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联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进一步强化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十条措施》(简称《措施》),全方位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防护网”。
明确权责,筑牢欠薪“防火墙”
《措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区县两级责任管理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含园区)担起辖区内欠薪案件协调处置之责。建设单位作为首要责任人要筹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全面协调管理项目各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分包单位对所招用人员工资支付直接负责;监理单位则监督工资支付与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资金保障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发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时,严格审核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不达标,施工许可证“免谈”。同时,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搭建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盯紧建设与销售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用于项目,为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护航”。
开工审查环节,各级建设工程质安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现场审查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实名制管理设施、劳资人员配备、专用账户开设等落实情况逐一“过筛子”,未达标项目一律不许开工,将欠薪隐患扼杀在萌芽。
屡教不改将列入“差别化监管”
为畅通维权路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投诉举报电话、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等信息。住建主管部门与质安监督机构定期检查,设专人专岗对接欠薪投诉,让农民工维权有门、投诉有道。
面对欠薪投诉,住建、人社部门将迅速组织参建各方协调处理,厘清欠薪实情,敲定偿还责任,限时办结。
对欠薪的责任单位,依规约谈、通报、记不良行为、入信用档案并公示,累犯者列入“差别化监管”;逾期未结案件,人社部门立案严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恶意欠薪单位及其负责人还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资金、采购、招投标等多领域受限,为其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以硬核举措守护农民工的“钱袋子”。
作者: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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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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