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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沈晓明出席
新湖南 • 10号楼
2025-01-08 18:29:51

湖南日报1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郭宸 刘燕娟)1月8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原则通过了有关报告、名单,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决定和人事任免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剑飞、胡旭晟、周农,秘书长王晓科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蒋涤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兰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原则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开发区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益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沈晓明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部分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赠发法律读本。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监察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编:姚茜琼

一审: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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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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