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王前亮 马一倩 何孟兰)81岁老人尽管有退休金、职工医保,但因为多种疾病经常住院,入不敷出,而他的独子以自己经济困难,而老人有退休金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只得把唯一的儿子起诉到法院。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今天通报了这起案件,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法院判决老人的儿子每月支付900元。
男子以父亲有退休金为由拒绝赡养
年逾八旬的老何育有一子小何。老何退休后便一直居住在农村老家。而随着年岁渐大,老何因患颈椎病、脑动脉血管硬化等疾病需固定服药,且每年需不定期住院3次左右,每次住院费用经职工医保报销后大约需要自费4000元。
此外,老何在住院时段聘请护工照顾其生活起居,护工工资约为每月1800元。老何认为自己身体行动不便,生病无人照料,医药费支出较大,需要小何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小何却以父亲“退休工资高”“自己经济困难”等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
寒了心的老何无奈之下将小何告上法庭,要求小何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
面对父亲的起诉,小何认为老何生活尚能自理,未达到需要护理的程度,且有职工医保保障,生病住院时可以报销80%,退休工资足够保障其生活。小何称自身经济条件有限,无力负担每月2000元的赡养费。
法院: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9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本案中,老何已满81周岁,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尽管老何每月退休金有2700元,也有职工医保,但其因脑动脉血管硬化等疾病需要不定期住院,退休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住院费和护理费等费用后,存在收入不能满足生活所需的情形,其有权要求小何给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小何不能以老何有退休金和职工医保为由拒绝赡养,更不能以自己不具备经济条件等事由不履行任何赡养义务。因此,对老何要求小何支付赡养费的诉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关于赡养费的计算标准,法院综合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以及当地农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认定。因老何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小何就赡养费支付争议发生于何时,法院认定双方赡养费支付争议发生于老何提起诉讼之日。综上,法院判决由小何承担老何赡养费每月900元,此款自2024年5月起算,小何支付老何自2024年5月起至2025年5月止的赡养费1.08万元,2025年5月以后每年1.08万元的赡养费于该年度的5月10日前支付完毕。
法官提醒:经济条件不佳也不是拒付赡养费法定事由
法官介绍,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赡养义务不得附加条件,也不能因关系亲疏远近而免除。赡养不以抚养为前提,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不是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各自独立履行义务的法律关系。同样,经济条件不佳也不是拒付赡养费的法定事由。
本案中,虽然老何有退休工资和职工医保,但其年事已高,身体较差,就医开支大,退休工资不足以满足其生活所需,在这种情形下,其有权要求小何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小何以老何有退休工资和职工保险等事由拒付赡养费的抗辩主张,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纳。
赡养费的标准法院一般会在父母提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综合考虑当地日常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子女经济状况与家庭条件,以及父母的收入与支出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予以认定。
法官提醒: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作为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身为父母,也要秉持勤劳、节俭、智慧、善良的品质,在儿女成长道路上给予关爱和引导。家庭成员之间要相互体谅、多加沟通,珍惜亲情,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勿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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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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