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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2025高考加分、专项计划、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申报
新湖南 • 教育
2024-12-30 1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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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诗雨

高考加分、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申报……这些事你都搞清楚了吗?日前,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已下发有关事项通知,今天又发布了资格申报的审核问答,你想了解的问题,今天一站式解决!

第一部分 申报审核安排

一、2025年需申报审核的有关资格包含哪些类别?

答:第一类,高考优惠加分,具体包括烈士子女加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分;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少数民族优惠加分。

第二类,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简称三大专项计划)。

第三类,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

二、网上申报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符合我省2025年优惠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条件,且有意愿享受相关政策的考生,须于202516日至16日期间登录指定系统,填报相关申请信息,不要错过申报时间。

三、考生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答:第一,申报少数民族优惠加分的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申报系统(简称湖南民族优惠政策申报系统,网址:http://sq.mzw.hunan.gov.cn:8282/申报,或者使用湖南民族优惠”APP下载方式为:登录湖南民族优惠政策申报系统,使用安卓手机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页面二维码,点击右上角...,选择“浏览器”打开方式,选择“安卓版”,下载安装包并进行安装。目前只支持安卓手机,不支持苹果手机)申报。

第二,申报其他优惠加分、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的考生,须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申报,或者通过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申报。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在上述指定系统中进行申报前,应注意查看高考报名系统中所填户籍信息是否和本人当前户籍信息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可向所在高考报名点提出修改申请。

四、受理审核是如何安排的?如何查询审核结论?

答:考生在指定系统提出申请后,省市县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少数民族优惠加分线上审核时间为331日前,审核进度及审核状态会通过短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湖南民族优惠政策申报系统湖南民族优惠”APP查询自己的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如对审核结论有疑问,请在此期间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需要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的,须在2025314日前完成相关审核手续(具体时间由审核主管部门安排,其中需省级部门审核的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集中审核,考生个人不需要到省级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2025314日前,考生将县(市、区)、市(州)相关部门审核完成的各类审核表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由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其中,优惠加分审核表的交表方式见第二部分第七问)。

考生可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潇湘高考”APP查询审核结论,也可以查看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公示信息。省教育考试院的公示信息将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hneeb.cn/hnxxg/上发布。

第二部分 优惠加分资格

一、今年我省高招优惠加分包含哪些项目?符合多项加分资格的考生,是否可以累计加分?

答:1.今年我省高招优惠加分的项目及分值分别为:烈士子女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5分;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少数民族优惠加分10分。

2.这些加分项目适用于向全国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同一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我省招生政策规定,今年起只有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且符合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3年实际就读,申请时的户籍与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在同一县(市、区)的,方可申请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民族自治地方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泸溪县、永顺县、龙山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具体规定按照省民宗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2310号)执行。

三、考生申报少数民族优惠加分后需由本人去相关部门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吗?

答:少数民族优惠加分采取网上申报及审核的方式,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只需要在指定的网上平台申报。考生网上申报后,省民宗委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组织各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及学校共同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结论。

四、考生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的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考生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户籍审核的起始时间为高中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入学当年的1231日之前,截止时间为高中毕业当年66日。

五、考生取得少数民族优惠加分资格后发生了户口迁移,会影响加分资格吗?

答:会影响。考生少数民族优惠加分资格审核通过后至高考当年67日前,要求考生的户籍、民族信息不得变更,考生在此期间如出现户口迁出所在县(市、区)的,将取消加分资格。

六、同时符合少数民族优惠加分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的考生,需要分别申报这两项资格吗?

答:需要分别申报,并且在不同的信息平台上申报。符合少数民族优惠加分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的考生,既要通过湖南民族优惠政策申报系统湖南民族优惠”APP申报少数民族优惠加分,还须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潇湘高考”APP申报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

七、除少数民族优惠加分外,符合其他优惠加分资格的考生,完成网上申报后如何办理审核手续?

答:除少数民族优惠加分外,申请其他优惠加分资格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可以按照以下两个步骤办理审核手续:第一步:2025117日起,考生在报名点领取本人已申报类别的审核表(一式三份)。第二步:根据申报资格类别前往相关部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对于不同的优惠加分类别,考生分别采取如下的方式:

1.申报烈士子女加分的考生,携带审核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核验签章,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签章后的审核表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逐级上报。

2.申报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的考生,携带审核表、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县(市、区)和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验签章后,考生将签章后的审核表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交本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由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逐级上报。

3.申报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分的考生,携带审核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和市(州)党委统战部(侨办)核验签章后,由市(州)党委统战部(侨办)将签章后的审核表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汇总上报省委统战部(侨办)。其中,父(母)亲是华侨(归侨)且在高校工作的,由高校党委统战部或人事部门签章后,市(州)党委统战部(侨办)审核。

4.申报台湾省籍加分的考生,携带审核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户籍所在地市(州)委统战部签章后,由市(州)党委统战部将签章后的审核表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汇总上报省委统战部。

5.申报台湾户籍加分的考生,携带审核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核验签章,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签章后的审核表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逐级上报。

6.申报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的考生,携带审核表、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安置地县(市、区)和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验签章后,考生将签章后的审核表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交本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由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逐级上报。

第三部分 专项计划资格

一、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包括哪些县(市)?

答:株洲市:茶陵县、炎陵县

邵阳市: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武冈市、洞口县、新宁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

岳阳市:平江县

常德市:石门县

张家界:慈利县、桑植县

益阳市:安化县

娄底市:涟源市、新化县

郴州市: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新田县

怀化市: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

湘西自治州: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二、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1231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

四、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实施区域包括哪些县(市、区)?

答:株洲市:茶陵县、炎陵县

衡阳市:祁东县

邵阳市:武冈市、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

岳阳市:平江县

常德市:石门县

益阳市:安化县

郴州市: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张家界:武陵源区、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

娄底市:涟源市、新化县、双峰县

怀化市:鹤城区、洪江区、洪江市、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溆浦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新田县、宁远县、江永县、 双牌县

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

五、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12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六、考生申报专项计划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考生在申报专项计划前,请确认已按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含住址信息)和本人户口页的电子图片,且已通过审核。

2.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户口簿住址户口所在地(统计用)的县(市、区)信息一致。

3.申报国家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考生填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县(市、区)与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一致,且在相应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

4.申报国家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与高中三年学籍和实际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一致。

七、申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是否都需要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答:不是所有申报了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都需要办理现场审核手续。考生申报截止后,省教育考试院联合省公安厅进行初步审核。考生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论,初审认定具备资格的考生,不需要再办理后续现场审核手续。初审未通过的考生,需要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领取打印的审核表,并办理后续资格审核手续。

八、申报了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还需注意什么?

答: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及报考流程规定,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具备向相关招生高校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资格。因此通过资格的考生,还需于20254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申请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仅通过资格审核,而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报名申请的考生,不能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提别提醒大家的是,招生高校通常会根据各省有效申报人数情况来做分省计划,我省申报人数越多,最终录取的人数会相应越多。

九、考生如何查询本人户籍是否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

答: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网,查看本人户口所在地城乡分类代码,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表示乡村,首位为“1”表示城镇。

十、申报了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报名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市(州),应该到哪里办理审核手续和交表?

答:高考报名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市(州)的考生,需到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经户籍所在地市(州)招考部门认定资格后,于2025314日前,将审核表(一式两份)交至本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

十一、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对今年会有影响吗?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四部分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

一、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范围有区别吗?

答: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含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下同)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区(含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乡,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考生资格分为哪几类?

答: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考生资格分为以下3类,户籍在我省的考生可对照本人情况选择其中一类资格进行申报。

(一)第1类资格

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报考资格条件:

1.户籍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

2户口迁入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申请享受第1类资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随父母迁入或投靠父母,并且户籍在民族自治地方连续满3年;

2200511日以后,由非民族自治地方迁入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户口所在地民族自治地方就学并满3学年学籍;

3)考生父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或生活;

4)对户口由非民族自治地方迁入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

符合本类资格的考生同时具备第23类资格。

(二)第2类资格

本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预分到州、县(市、区)计划的优先投档录取资格条件:

1.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户口迁入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申请享受第2类资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随父母迁入或投靠父母,并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连续满3年;

2200511日以后,由非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户口所在地〔民族自治地方或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市、区)〕就学并满3学年学籍;

(3)考生父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工作或生活;

4对户口由非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

符合本类资格的考生同时具备第3类资格。

(三)第3类资格

本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民族班计划报考资格条件:全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具备申报资格。

三、申报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时,户口迁入民族自治地方或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有哪些情况不受落户时间和学籍限制?

答:1.参军复员、转业、退伍回原籍的;

2.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或退学回原籍的;

3.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补登户口,且父母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满3年的;

4.因2015年乡镇区划调整由非民族乡并入民族乡、民族乡与民族乡合并以及民族乡名称变更发生户籍改变的。

四、考生申报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考生在申报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前,请确认已按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含住址信息)和本人户口页的电子图片,且已通过审核。

2.考生申报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类别应本人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户籍信息相匹配。

五、同时符合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和少数民族优惠加分资格的考生,需要分别申报这两项资格吗?

答:同时符合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和少数民族优惠加分资的考生,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申报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同时,还需要通过“湖南民族优惠政策申报系统”或“湖南民族优惠”APP申报民族优惠加分资格。

六、考生申报了少数民族预班科、民族班资格后,需要本人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吗?

答:初审时不需要本人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的资格审核实行网上办理。考生在指定系统上申报后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省民宗委、省公安厅、学籍管理部门对考生民族成份、户籍情况、学籍情况等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审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告知考生,由考生登录申报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结论。初审未通过,且户口由非民族自治地方迁入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州、自治县和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县区)、由非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少数民族乡的考生可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报名点)领取打印的审核表,办理后续现场资格审核手续

七、取得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的考生还需注意什么?

答:考生在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审核认定后至投档录取前原则上不得迁移户口,凡因户口迁移对其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报考及录取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作者:蒋诗雨

责编:蒋诗雨

一审:余蓉

二审:黄京

三审:杨又华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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