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记者 杨洁规
12月25日,一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住建局印发的催缴物业费的通知文件引发网友热议。
新湖南记者注意到,12月24日,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今年10月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县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发现较大部分业主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涉及面广,且数额较大。
荔波县住建局发布的催缴物业费文件。图源:网络图片
《通知》要求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
《通知》最后称,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一是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二是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组织协调,协调不成功的,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12月27日,新湖南记者致电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称已关注到相关情况,由当地宣传部统一答复。
当日,荔波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
荔波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情况通报。图源:网络截图
通报称,对于《通知》引发舆论关注、造成不良影响,深表歉意。经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未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未对公文开展合法性审核的情况下印发该《通知》,且内容存在行政行为不当情形。12月26日,该县已责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纠正并撤销该《通知》,同时依规依纪依法启动责任调查。
作者:杨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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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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