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记者 杨洁规 黄亚苹
近期,一些以“俄罗斯商品”为标签的“俄罗斯商品展”“俄罗斯商品馆”频频出现。
这些商品展、商品馆出售的商品,并非都是“俄罗斯进口”,不少商品都是国内代加工,甚至抓住人们的猎奇心理,打着“进口商品”的“擦边”。
“俄罗斯商品馆”加盟招商的火热背后有着怎样的商业逻辑?面对真真假假的“进口货”,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新湖南记者就此展开走访调查。
远看“俄味十足”,近看“中国制造”
在湖南省株洲市街头,近期多个俄罗斯商品展举行,每个展销会持续约十天。
株洲街头的俄罗斯商品展销会。图源:杨洁规摄
12月11日,记者探访正在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举行的“2024首届俄罗斯商品展”。
尽管是临时搭建的街边棚铺,但展位布置得颇具俄罗斯风情。俄语歌曲在空中回荡,蓝色为主色调的店铺墙上挂着“来自俄国,当然硬核”“原装进口,官方授权”“中俄互贸”等醒目标语。不过,店里的人流量却较为一般,偶尔有市民进出。
记者发现,虽然商品外包装上“俄味”十足,但相当一部分食品的实际产地却在国内。
商品展销会上的“俄罗斯商品”,产地却在国内。图源:杨洁规摄
例如,热销的乌拉牛肉肠、卡勒德猪肉午餐罐头、唛可媳姆挂面等,商品条码均以69开头,意味着这些商品的产自中国大陆。商品上的文字说明显示,其生产商位于黑龙江省绥芬河、黑河等地。
俄罗斯风格麦奇卡巧克力,虽然商品条码以“46”开头,看似来自俄罗斯,但真正的生产商却在广东江门,只是由俄罗斯一家企业监制。
此外,还有部分商品进口自越南等国。
在湖南长沙人流量较大的商业街区,也出了不少俄罗斯商品馆。
12月12日,新湖南记者走进长沙劳动东路上的一家俄罗斯商品馆,同样陈列使用俄文标识的商品以及“俄罗斯优选”“中俄贸易友好”“哈拉少!长沙!”等醒目标语,吸引消费者进店选购。
记者在店内看到,乌拉牛肉肠、牛筋肠、卢布肠产地均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生产商是绥芬河市一家食品有限公司;水果燕麦片产地同样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生产商是绥芬河市俄麦诺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商坦言“代加工”,展商承认“并非全部进口”
记者注意到,不少市民怀着体验新奇商品的心态来购买“俄罗斯商品”,对商品的实际来源和品质并不是特别在意。
株洲市民李女士表示:“听说是俄罗斯进口商品,特地买盒巧克力试试味道。”
程先生被“原装进口”“中俄互贸”等标签吸引而来,但购买的肉肠实际上是黑龙江产的。“比网上售卖的同款贵了一倍,感觉像是交了智商税。”程先生说。
商品展销会上的“俄罗斯商品”,产地却在国内。图源:杨洁规摄
针对市民的质疑,新湖南记者联系了部分商品的生产企业。
“这是俄罗斯风味的,是国内生产的,俄罗斯没有牛筋肠。”五大连池市哈伊香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其生产的牛筋肠并非俄罗斯进口产品,而是采用“俄罗斯技术”在国内生产的。
绥芬河市驰宇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也透露,其生产的挂面是代加工产品,由委托企业提供俄罗斯进口的面粉在国内加工制作。
株洲泰山西路这家俄罗斯商品展的工作人员向新湖南记者证实,他们所售商品并非全部是俄罗斯进口产品,有些是采用俄罗斯技术在国内生产的,或者是代加工产品。
律师提醒误导消费者或涉嫌欺诈
尽管存在诸多质疑和争议,但多个俄罗斯商品馆连锁品牌正在国内展开加盟招商,如俄比熊、俄满多、俄克士等。
这些品牌方在宣传方面重点突出高投资回报率。
俄比熊招商人员表示,俄货超市的启动资金根据城市级别不同分为A、B、C、D四个等级,如湖南长沙的区域代理费是40万元,包括10万元首次进货补贴、进货2%返点等。同时,该品牌还提供开店前期的达人推广、老外驻店、开业宣传以及装修选址等一站式服务。
该招商人员还宣称,俄罗斯商品馆拥有8000多款单品,整体利润率在50%以上,“有加盟店最快20天就回本了,单店日销售额达10万元”。
商品展销会店内情况。图源:杨洁规摄
产业分析师张书乐向新湖南记者表示,在火热的俄罗斯商品展销会或商品馆中,据说不少商品只是“出口转内销”的国内产品。本质上来说,俄罗斯的轻工业水平较中国还有一定差距,真正产自俄罗斯的轻工业产品在中国市场上较难获得较大市场。目前展销会或商品馆中销售的俄罗斯商品,多数是利用国人猎奇心理,用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做“顶替”而非“平替”,一旦新鲜感过去,消费就会骤减。消费者应保持理性,对商品的真实性和质量进行深入考量。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刘岳律师分析认为,商家将普通商品包装成进口商品,很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商家在显眼位置标明“优质俄货”“源头商品直供”,同时利用俄语标注商品名称或商标、装饰装潢风格以及背景音乐等手段,使消费者产生店内商品来自俄罗斯进口的错误认识。如果商家将进口商品与非进口商品混在同一区域摆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如果商品并非进口,但商家却故意宣传为进口商品,就构成了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的行为。
责编:唐雨琪
一审:冒蕞
二审:周文博
三审:朱定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