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发布
新湖南 • 经济要闻
2024-12-06 23:54:44

湖南日报12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今天,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对我省政府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工业园区环境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临时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全过程管理进行补充、完善,以满足我省当前对环境应急管理的新要求。

据介绍,在管理方式上,我省对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等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在管理范围上,我省将乡镇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纳入管理范围。在应急预案编制上,我省要求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影响评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以确保预案编制质量。在责任实施上,我省规定环境应急预案责任主体须在环境应急预案外部评审后90个工作日内签署实施,并在签署实施之日起20或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作者:彭雅惠

责编:彭雅惠

一审:彭雅惠

二审:曹娴

三审:李伟锋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