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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明日开庭,受害人“雷公”将索赔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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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8: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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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日,新湖南记者从雷公雷武泽处了解到,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将于1128上午在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儿子川川并不会出席此次庭审,他会在庭审结束后提交民事诉讼,要求几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及妻子交通费、寻人费和精神损失费各一元钱,共6元钱。

今年6月,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主犯王浩文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之后,王浩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新湖南此前报道,因左边立起来的眉毛有些特别,雷武泽在寻子圈被称为雷公。他的儿子雷岳川(小名川川19984月出生2001年在岳阳被人拐走。20236月,寻子22年的雷武泽终于寻回了自己的孩子川川。次月,川川和雷武泽一家团聚。随着川川被找到,人贩子王浩文再次进入公共视野。

(“雷公”一家四口的合影。图源:受访者供图)

此前,雷武泽告诉新湖南记者,拐卖川川的人贩子名叫王浩文,是一名惯犯。警方锁定王浩文时,其正在监狱服刑。

案件材料显示被告人王浩文系四川省渠县人,曾用名王维王浩文从2001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20246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进行宣判,依法判处王某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王浩文不服,提起上诉。

雷武泽说,待28日的庭审结束后,他将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分别向王浩文、胡某雄索赔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1元,共计6,并要求公开道歉,“之所以提这个要求,除了被告没有更多钱可以赔偿外,1块钱是个象征意义”。

雷武泽还告诉记者,他和郭刚堂等寻亲家长一样,内心很纠结,既希望他被处以极刑,更希望他能交代出更多被拐孩子的线索,“希望他在临死之前,交代出其他和他有关的被拐孩子的线索,留下最后的善良,让这些孩子早日回家、早日团聚”。

作者:杨洁规

责编:杨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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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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