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涉外法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一系列调整涉外法律关系的理念、原则和制度的总和。涉外法治的涵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涉外民事、商事、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等领域,适用于处理国际贸易、投资、跨境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海事、国际仲裁等涉及跨国主体或国际因素的事务。
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一方面需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来抵御外部风险,在国际斗争中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的涉外法律体制机制来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湖南正着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就需要建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保障和服务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坚持党的领导,抓牢涉外法治“方向盘”。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涉外法治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要牢牢站稳中国立场,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使命,以推动法治进步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追求。
提高综合素养,培育涉外法治好苗子。涉外法治人才需要具备法律、经济、外交、语言等多学科知识背景。要鼓励法律院系与经济、政治、外语等学科进行交叉培养,设置跨学科课程,如国际商务、国际关系等,以提升学生的多维度知识和思维。要推动建立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围绕国际热点议题开展深入研究,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政策思维。
开拓国际视野,拓展涉外法治朋友圈。涉外法治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涉及不同文化、政治背景下的沟通与协调。要适当选派优秀法治人员赴国际知名高校或法律机构进行短期进修或交流学习,邀请国际法律领域的知名学者、资深仲裁员等担任客座教授或培训导师,为法治人员传授国际仲裁、跨境纠纷解决等经验,熟悉国际法律的运作方式。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与联合国、世贸组织等国际机构建立紧密合作,邀请更多涉外法治专家参与国际项目,推动国际实务人才的培养。
注重实践导向,打造涉外法治实干家。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强化高等院校国际法实践培养能力,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模拟仲裁等活动,在涉外企业、仲裁机构、跨国律所等建立实习实践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接触真实的跨境法律事务。要加强司法系统的涉外司法能力建设,对涉外法治人员进行系统的涉外法律培训,以更好理解国际法知识和跨国法律实务。在国际贸易、投资仲裁、海事海商等涉外案件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法和外语能力的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磨好涉外法治“试金石”。要针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多角度评价,考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同时将外语水平、跨文化沟通能力纳入评价标准。要完善专业资格认证体系,鼓励设立涉外法律服务资格认证或国际法律事务的专业认证,推动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发展,以更好地满足涉外法治的人才需求。还要通过奖励、资助、晋升等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涉外法治领域,支持其在国际法律事务中展现才能。
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通过提高综合素养、拓展国际视野、锻炼实务能力、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等方式,可以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在湖南努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过程中,涉外法治人才必将成为服务和保障全省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支撑,为更好地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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