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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行动 | 约定价15元,实收30元,这个小区停车收费有点乱
新湖南 • 记者行动
2024-11-15 15: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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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状元御景小区有业主反映:小区地下停车位实际收费高于约定价1倍,24小时内收费30元,延时累计加收,业主难以承受。到底怎么回事?1113日和14日,记者来到现场调查采访。

状元御景小区位于衡东县交通东路480号,目前只有34号栋交付,余下12号栋和567号栋在建待建。

810月份,小区门口张贴了停车收费公示:单个车位月租300元;临时停车1小时内免费,12小时收5元,24小时收10元,48小时收20元,824小时收30元,延时累加。

“这明显太贵了,衡东还没有这么贵的停车位!”小区有业主向记者反映。

状元御景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临时停车1小时内免费,18小时收费5元,816小时收费10元,1624小时收费15元。延时按此标准累计。

为什么实际收费比约定标准高那么多?我们来看看收费方怎么说。

物业公司表示,按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状元御景小区地下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小区地下车位权属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定价。

对于上述说法,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并不认同。“开发商说地下车库是自己的产权,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但我们的要求是必须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来收费。”这位负责人表示,超收,就要退还消费者。

对于小区高于约定标准收费收费问题,从今年8月份开始,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发函要求该小区整改,均要求退还多收取的费用,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看到至少有六次整改函。

记者13日在小区看到,大门口原收费公示牌已被撤下。14日,物业公司表示,今后收费标准怎么定,还在酝酿中。目前地下车库实际还未移交给物业来管理,最终收费标准是什么,一切以产权人即开发商最终决策为准。

在一份状元御景小区“规划设计修改方案”中,记者注意到,小区共7栋住宅,建成后地下停车位692个。《民法典》规定,新小区暂无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停车位收费等有具体约定的,各方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成立业主大会后,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

地下停车场收费事关群众“钱袋子”。我们希望,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不能以“市场调节价”为由,放任收费方随意涨价。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作者: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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