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村居民自建房越来越多
尤其是一些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自建房
是典型的集生活、经营、仓储
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
由于自建房消防安全先天条件差
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
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图源:广东省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自建房火灾特点
从起火原因看:多因日常用火用电不规范或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引起。
从发生时间段来看:夜间多发,人在熟睡中反应迟缓,火灾初期,逗留火场错失逃离最佳时机。
从受灾人群看:大部分为老人、小孩或者行动不便人员等弱势群体,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常识和能力。
从人员伤亡原因来看:大多数因浓烟窒息死亡。
自建房火灾常见原因
搭建材料易燃:部分自建房在建设时,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作为顶棚或墙面材料。室内采用可燃材料分隔,达不到防火分隔要求,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
“三合一”现象普遍存在 :居民自建房,多数未经正规的设计,消防安全条件差。楼内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
疏散通道不规范:大多自建房只有一个楼梯,发生火灾难以逃生,加上建筑窗户大多安装防盗网窗或铁栅栏,没有开设逃生窗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影响火灾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不配备消防设施:部分自建房没有相应的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没有配置灭火器、防烟面罩、灭火毯等消防安全器材,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及时扑救和逃生。
不规范用火用电:部分自建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意安装连接电器设备,室内电线纵横交错,私接乱拉的情况十分普遍,电气线路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极易老化损坏,引发火灾。
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自建房使用人员复杂,防火意识普遍淡薄,缺少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对于火灾的危险认识不足,不能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自建房消防安全指南
经营性自建房
安全隐患“十必查”
一查:检查自建房出租人、承租人之间是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是否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承租人是否对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二查: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懂本场所、本工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三查: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施工改造中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是否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经营性场所是否有吸烟、使用明火行为。
四查:检查明敷的电气线路是否未采用铜芯导线、未穿金属管或金属槽盒保护;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用电设备等问题。
五查:检查生产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未单独存放,是否未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存放量是否超过一天的使用量;经营、租住场所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汽油、煤油、柴油、酒精、液化石油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六查:检查自建房人员住宿是否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几种使用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是否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
七查:检查自建房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内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夹芯易燃可燃彩钢板、木板做装修、屋顶或分隔材料。
八查:检查生产、经营类场所是否未在每层配备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九查:检查外墙门窗上是否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
十查: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建筑门窗、安全出口间距是否合理。
责编: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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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