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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造假,被罚10万元
新湖南 • 民生
2024-10-22 18:15:4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叶竹)10月22日,记者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衡阳县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因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被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10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

今年5月,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通过衡阳市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对某机动车检测公司上传资料进行审查,发现衡阳县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在对一辆白色面包车进行尾气检测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该机动车检测公司未终止检测,仍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测)报告。

针对这一违法线索,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将该案件交办给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进行立案调查。衡阳县分局的执法人员通过查阅机动车检测公司当天的检测现场视频,确认了该公司在2024年1月19日对一辆白色面包车进行尾气检测时,车辆排放出的烟度清晰可见。根据《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的相关规定,当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的黑烟或蓝烟时,应判定外观检验不合格,并立即停止检测。然而,该机动车检测公司不仅未停止检测,反而在其出具的《在用车尾气检验(测)报告》中,错误地勾选了“车辆无明显烧机油或严重冒黑烟现象”,并判定外观检验合格。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充分调查取证后,认为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

该案件的查处,不仅为机动车检测机构敲响了警钟,生态环境部门也提醒所有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机动车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责编:叶竹

一审:叶竹

二审:朱蓉

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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