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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现代化纵横谈丨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新湖南 • 深度
2024-10-19 13:24:32

本栏目系湖南法治报与湖南省公共管理研究基地、湖南省领导科学学会、湖南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举办。


冯祥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应当立足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增强依法执政本领

法治是制度之治的最高形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这要求我们党必须运用市场思维和市场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应对现实挑战和解决实际问题。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基于此,我国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在1999年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进一步完善合同制度。使合同制度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成为行政执法司法的基本依循。《反垄断法》及其修改,以及今年8月1日生效的《公平竞争条例》致力于构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我国还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关税法、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的法律制度。(转02版①)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也包括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统一性、融合性、一体性,以便进一步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往往也是中共党员,他们既要遵守国家法律,也要遵守党内法规。作为治理国家的关键力量,他们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不断接受党纪严于国法、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熏陶和洗礼。

近代以后,不少人试图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归于失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我们党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达到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贯;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2018年以监察法中的“留置”取代党内法规中的“双规”,并实现纪委监委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这些就是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增强党依法执政本领的具体例证。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党的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党政分工不分开,进而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内法规一般严于国家法律。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内法规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就要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要发挥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互补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法律与道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法学界一般认为,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道德是最高标准的法律。党内法规更多的是具有政策属性和道德属性。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基础一般是国家法律,那么依规治党的基础一般是社会道德和政治理想。党内法规的道德属性渊源于党的崇高理想和崇高道德向党规的转化。党内法规就是要让中共党员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有利于人民的人;就是要让中共党员成为一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人;就是要让中共党员成为人民群众的先锋和楷模。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根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过程,实际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过程。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根基。

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立法,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截至今年6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3件,包括宪法1件、宪法相关法52件、民法商法25件、行政法97件、经济法85件、社会法28件、刑法4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11件。这些法律规范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为实现中国善治奠定良法根基。良法只是善治的前提,徒法不足以自行。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必须依靠党员干部这一关键群体,必须依靠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熏陶和洗礼。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截至2023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802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党内法规227部,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这些党内法规进一步将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彰显了“党内铁规”风范,提高党管党治党水平。

总之,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新时代“马克思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法治领域的生动体现,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作者简介:永州市政协委员,中共永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法学教授、法学博士。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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