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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观察头条丨护企安商 竭诚服务——郴州市检察机关护航企业发展纪实
新湖南客户端
2024-10-18 08:14:36

撰稿丨何庆辉 谭威威 何 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郴州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多措并举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构建“12309”涉企案件申诉维权平台等。

郴州市检察院调研组在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建设工地调研。何庆辉 摄

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审查起诉涉企案件67件106人,办理企业内部腐败案件涉及资金超2000万元,以检察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跟进企业监督,护航更加精准

今年7月,北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执行违法案件中发现,2021年被执行人尹某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97万余元的挖掘机,在支付首付款及4期租金后,将挖掘机隐藏后失联。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尹某故意隐瞒财产、隐匿行踪,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北湖区检察院在发现犯罪线索后,立即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同时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派员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同赶赴外省,将犯罪嫌疑人尹某抓获归案,并将被尹某非法抵押出去的挖掘机追回返还企业,为企业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这是郴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缩影。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郴州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积极谋划、统筹协调,建立领导小组牵头、全市上下联动的闭环式落实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多元化监督合力。今年,检察机关将清理涉企挂案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部署清理“久挂未决”的涉企刑事案件,逐案认真审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处理,已清理挂案60件。

同时,积极开展涉企案件“四超”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对涉企“纳失信”、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不当情形开展专项监督。今年,已制发涉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8件,依法保障被执行企业信用权益。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批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开展涉企刑事立案、非诉执行、虚假诉讼、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以司法公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紧盯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监督案件44件,全力为企业挽回损失,以法治力量助力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纾解企业困难,治理更加深入

苏仙区社区矫正对象颜某是某公司负责人,因公司业务遍及郴州下辖的县(市),其需要经常性跨市县开展工作。今年3月18日,苏仙区检察院收到颜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报告后,决定受理该监督事项。

为此,苏仙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3月28日,还邀请了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针对颜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社会危害性、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

苏仙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颜某犯罪行为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矫正效果好、再犯风险小,批准颜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有助于企业正常经营。

为便于颜某更好开展工作,保障企业正常发展,苏仙区检察院及时向苏仙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区司法局对颜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依法予以批准。检察建议还从优化审批程序、完善监督方式、实现科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苏仙区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审批通过了颜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并会同苏仙区检察院为颜某制定了个性化监管方案,双方还开拓性制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办法。

在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期间,颜某严格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完成了多地工程的扫尾工作,并顺利承揽了合同标的金额达1000余万元的施工项目。

为实现“办理一案,促治一片”的社会效果,郴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了《郴州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松绑”。

此外,检察机关对新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作出决定批准逮捕、批准延押的案件,严格把握逮捕、延押的法定条件和羁押必要性;对进入新诉讼环节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审判环节分别进行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办理一案,拖垮一企”。

对接企业需求,服务更加高效

9月10日,郴州市检察机关与高速公路建设和施工单位举行“郴检护企·郴心路”检企共建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全力推进“检察护企”和“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高质效护航桂新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耒宜扩容工程建设,让建设者心无旁骛搞建设。

据悉,郴州市检察院将抓好统筹调度,高速公路建设沿线各县(市、区)检察院主动履职,建立服务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常态化联系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与建设、施工单位联络协调,选派业务骨干深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工地,近距离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防范法律风险。两级检察院还将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

同时,对涉高速公路建设行政执法活动加强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加强监督,依法优先办理涉高速公路建设的案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涉高速公路建设的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让检察服务更精准,今年5月,郴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召开“问需企业·法治护航”调研座谈会,邀请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共谋发展。

“希望检察机关开展一些涉企法律宣讲,为企业提供更多法律咨询,强化大家的法治意识。”全市共收集参会代表意见60余条,通过与企业、商会人员等座谈交流了解到企业法治需求30余条。检察机关进一步梳理和回复代表意见,找准服务企业的着力点,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座谈会上还发放了惩治企业内部腐败案件法律服务指南。

“护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郴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落实专项行动部署,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检企共建等工作,让护航更精准、服务更高效。

责编:姚铮铮

一审:姚铮铮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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