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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QQ号“来钱快”?这类犯罪经常“盯”上学生
新湖南 • 教育
2024-09-28 1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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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家璇 通讯员 龙浩东 罗晓 于静怡

“我只是做兼职,谁知道卖QQ号也涉嫌违法啊?”

“我以为能够零成本‘躺赚’,没想到会犯罪……”

如果有人告诉你,出租、出借或出售闲置银行卡能坐收盈利、日结百元,遇到这种“好事”,你是否会心动?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信、掩隐三类犯罪人员中,16至22岁人员占比20%左右。其中,未成年人涉罪人数同比上升68%。

一些犯罪分子以高报酬为饵,引诱他人出售租借“两卡”(手机卡,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境外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这也使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其中不乏未成年人涉案。除了主观故意、明知故犯的未成年人外,还有一大部分是因法律意识淡薄,一部分未成年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帮信活动中的。

该如何避免成为“帮信罪”的帮凶?首先得学会辨别这类犯罪的行为模式。

 

“帮信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具体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此外,“帮信罪”还有很多行为类型,比如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

记者了解到,一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年人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政策,大肆采用胁迫、教唆及利诱等手段,诱使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这也是未成年人涉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未成年参与帮信活动并非不用承担后果,只要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检察机关会按照相关法律提起公诉。

【案例警示】

案例一:卖QQ号“赚快钱”

犯罪嫌疑人自述:2022年暑假期间,我加入了一个QQ群。这个群里频繁出现各种古怪的广告,诸如“跑分”“手机口”“QQ上号”“接验证码”,并声称能轻松赚取可观收入。很快,我得知“手机口”意指利用手机拨打诈骗电话,而“跑分”则是洗钱活动。我知道这两者均属违法行为,很容易就会被公安机关抓获。

然而,对于“QQ上号”和“接验证码”,我心中不禁嘀咕:“这两项也违法吗?只要我不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应该就不会查到我了吧。”抱着一种或许能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我联系了广告发布者,加入了他们的内部群。

在群里,我接了购买靓号、点亮QQ会员以及接收验证码等任务,通过注册QQ账号、开通会员服务,或是用自己的手机协助他人实名注册应用账号后转交“上线”使用。

就这样,我踏上了这条看似轻松的“赚钱”之路。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从上线那里得知,我所购买的靓号和开通的QQ会员最终流向了国外的诈骗团伙。亲眼目睹内部群里频繁出现的诈骗广告,我意识到自己出售的账号很可能也被用于此类不法活动。尽管内心已确认这是违法行为,但我仍错误地认为,只要没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为了赚更多的钱,我甚至拉拢了朋友和同学加入。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我从上线那里获取了自己及下线所得的非法收入共计205,673元。扣除购买QQ靓号和开通QQ会员的成本后,我实际获利约20,000元。

2023年11月,接到民警的电话通知后,我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我尽力赔偿了部分受害人的损失,并获得了他们的谅解。

投案后我了解到,上线使用我提供的一个电话号码所注册的APP账号实施诈骗,其中一位受害人损失高达上百万元。我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深感愧疚,十分后悔。

法庭上,我认罪认罚,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例二:组团发信息“赚佣金”

董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加入一个组织发送诈骗短信的群组,并根据群主提供的信息向他人发送诈骗短信。为了获取更多佣金,他还组织本地多名中学生参与发送诈骗短信的活动。每次发送完成后,董某等人将操作过程的录屏及支付宝收款码提供给群主,从而获得20-150元不等的佣金。涉案金额与后果:董某及其组织的学生们共计获利3779元。最终,董某及其他涉嫌违法的学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出借银行卡收“好处费”

某在校学生李某,结识了校外人员,在明知他人用其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提供给他人进行支付结算,同时通过人脸认证帮助他人转移违法所得,涉案流水达到600000余元,且有受害人资金直接流入该银行卡,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

“一些在校学生被不法分子们洗脑和利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让人深感惋惜。”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夏怡认为,防范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学校应该加强日常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反面案例宣传,家长也要注意孩子的反常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在校学生们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切勿听信网络上刷单兼职的日结高薪骗局,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

【温馨提示】

①切勿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 、电话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②切勿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③切勿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责编:刘家璇

一审:余蓉

二审:黄京

三审:杨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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