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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援故事㊵|法律援助帮困境妈妈实刑改缓刑
新湖南 • 深度
2024-09-26 10:50:36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张度

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刚工作不久的贺某,从行政职员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最终获得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的判决。

2024年国庆节前夕,贺某第3次来到长沙市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她还是独自带着4岁的孩子,不同的是这次贺某手捧一面锦旗,眼中满是感激。

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感谢仪式,更是一个关于法律援助如何改变命运、温暖人心的故事。

行政职员变成犯罪嫌疑人

时至今日,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宇璋始终记得那个上午,贺某手中抱着幼小的儿子,走进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

“请律师帮帮我。”她的声音焦急且无助。

原来,贺某从旅游职院毕业后就加入了某公司,从事行政工作。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并在公司结识了现任丈夫,婚后生育一子。谁知好景不长,丈夫涉嫌犯罪被羁押,家庭重担都压到了她肩上。

为缓解经济压力,她从行政岗转到业务岗。2022年6月,贺某开始销售公司的旅游产品,并接手服务前任业务员已有业务,自己也以婆婆的名义投入5万元。

担任业务员仅5个月后,贺某离职了。2023年8月,公司旅游产品涉嫌“非吸”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贺某随即自首,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配合办案机关的侦查工作。

丈夫的羁押、经济的重压、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自己也深陷法律漩涡,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这一切都让贺某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由于没有经济能力委托律师,贺某不得不前往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卢宇璋作为当天值班律师接收了其申请援助材料后,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其他律师,为贺某提供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因认罪认罚,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对她建议量刑实刑1年8个月。

2023年12月7日,贺某再次来到中心申请一审阶段的法律援助,并应用点援制选择卢宇璋作为法律援助律师。

“我不是怕坐牢,就怕坐牢后我儿子没人管。”说到可能要服刑,眼泪从她脸颊滑落。

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两次调整量刑最终获缓刑

接受指派后,法律援助律师迅速投入到查阅案卷、会见受援人、收集证据及查找同类案件判决文书等工作中,全面了解案情。

贺某已认罪认罚,想要变更量刑,除非有新事实或者量刑情节的出现。

卢宇璋发现,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中,不同地区司法机关对类似情况的被告人处理存在差异。如安化的办案单位对此案员工退完违法所得后并未采取强制措施,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对比贺某非吸金额高的犯罪嫌疑人做了不起诉处理,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与贺某“非吸”金额相近的犯罪嫌疑人均做了缓刑的量刑建议等。

本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给予贺某1年8个月的实刑建议量刑,明显要比其他案件员工的量刑要重。

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本案移交到案发地法院管辖的方式,以达到同案同判的结果。后在庭前会议中,检察机关表态会查实其他地区司法机关的量刑标准,同意重新做认罪认罚具结。调整量刑建议做到同案同判,最后将建议量刑从1年8个月调整为1年。

在一审辩护过程中,卢宇璋重点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强调贺某系未成年人的唯一抚养人、已退缴所有违法所得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具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贺某以其婆婆名义投资的资金是否应计入非吸金额的问题,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成功说服法院将这部分资金从非吸金额中剔除,减轻了贺某的刑事责任。

此外,针对贺某前期做内勤期间的合法收入,卢宇璋也提出不应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成功争取到法院的支持。以该部分收入抵扣了罚金,进一步减轻了贺某的经济负担。

最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了卢宇璋的辩护意见,及贺某的家庭实际情况,依法对贺某作出改判。

宣判的那一刻,贺某心中的巨石落了地。她给卢宇璋发去了一条长长的短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感激与温暖。

责编: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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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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