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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发微信留遗嘱有效吗?两姐妹对簿公堂
新湖南 • 城事
2024-08-12 21:11:4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2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任子墨 王雪静 何湘)父亲给大女儿发微信消息称:“存的34万元以后全给你”,没多久老人因病过世,大女儿认为遗产都应该归自己,小女儿则认为微信消息不能当成遗嘱,起诉到法院,要求平分遗产。

8月12日,记者从岳阳汨罗法院获悉,该院认定微信信息不属于有效遗嘱,判决遗产由姐妹俩均等继承。法官提醒,遗嘱必须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生效。

父亲发微信消息留下遗嘱

“存的34万元以后全给你,照顾好自己。”今年3月,岳阳人陈娟的父亲给她发了这样一条微信消息。陈娟觉得很意外,赶紧回复询问父亲,原来是父亲重病,在交代“后事”。没多久,父亲过世了。

陈娟的妹妹陈芳找上门,要求平分父亲的遗产。陈娟父母离异后,父亲再婚与继母生下妹妹陈芳,但这段婚姻没持续多久,此后,陈芳一直跟着母亲生活。

陈娟认为,父亲特地发了微信信息将遗产留给她,应当视为“遗嘱”,遗产应该按照老人意愿全部由她继承。而妹妹陈芳则认为,一条微信信息不能当成遗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两姐妹无法谈拢,陈芳将姐姐起诉到法院。

汨罗法院屈子祠法庭审理了这起遗产纠纷。法院审理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老人所留遗嘱为微信信息,虽然信息是由其微信账号发送,但形式上、实质上都不符合遗嘱的法定构成要件,不能认定为有效遗嘱。因不存在有效的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法院依法认定两人父亲的遗产在扣除法定债务后,剩下20万元由两人均等继承。

经承办法官释法说理、耐心沟通,两姐妹均表示接受判决结果,陈娟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向陈芳一次性支付了10万元遗产。

遗嘱内容和形式都须符合法律规定

法官介绍,遗嘱的法律效力既取决于其内容是否真实反映了遗嘱人的意愿,也取决于其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必须清晰、明确,并且是遗嘱人自愿作出的。不同的遗嘱形式有其特定的法律要求。遗嘱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遗嘱形式,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程序,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同样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则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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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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