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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猪屠宰建立追溯制度,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人!湖南表决通过两部法规
新湖南 • 民生
2024-08-01 21:20:20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胡译丹 刘丽 叶妍)7月31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人员

针对当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当中存在的经济困难标准不明且难以核查、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水平不高、法律援助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规定》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如第三条,就如何认定经济困难的问题,用原则加例外的方法对全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规范。第九条规定了几种不予法律援助的情形,确保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发挥真正有效的作用。

针对湖南省部分偏远地区的确还存在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分布不均衡等问题,《规定》第六条明确,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机制,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指定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县(市、区)的法律援助案件。

此外,《规定》将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烈士遗属、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对其法律援助申请。

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应建立追溯制度

生猪屠宰,一头连着养殖企业,一头连着百姓餐桌,一头连着养殖农户的“钱袋子”,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菜盘子”,是连接生猪养殖与肉品消费的关键环节。

《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所运输生猪产品,应当使用冷藏车或者配备防尘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运输车辆使用前应当清洗、消毒。屠宰种猪、晚阉猪的,生猪屠宰场所应当在生猪胴体上加盖专用标识、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注明种猪或者晚阉猪。销售种猪、晚阉猪产品的,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以明示方式告知消费者。

《条例》明确,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应当建立生猪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和留存待宰、屠宰等关键环节生产经营信息,健全生猪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严格小型生猪屠宰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

牛、羊、禽肉,是城乡居民的重要肉类消费品,且在肉类消费中的占比越来越高。《条例》对牛、羊、家禽的屠宰管理进行了规范:一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特定区域实行牛、羊定点屠宰。二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家禽集中屠宰。

“集中屠宰不等同于定点屠宰。在有条件的城市人口密集区等特定区域,当地政府可以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参照生猪定点屠宰进行家禽屠宰管理和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雪清表示,“家禽屠宰管理要尊重普遍民众对禽类产品的消费习惯,对推行家禽集中屠宰的区域,允许城乡居民的自宰自食、餐饮酒店的自宰自用,以及活禽交易市场为消费者提供的宰杀服务。”

责编:胡元媛

一审:王智芳

二审:丁鹏志

三审:彭治国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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