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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智库头条 | 用好改革开放这把“万能钥匙” 畅通新质生产力培育关键路径
新湖南 • 智库专家
2024-07-29 11:24:09

许和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其中“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新型生产关系。湖南要用好改革开放这把“万能钥匙”,在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上持续用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畅通新质生产力培育关键路径。

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拓展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在扩大开放过程中,湖南需要“走出省门”“打开家门”,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中实现更大发展。为此,湖南应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后发优势,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奋力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战略支点。

一是充分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立足“内陆地区”发展实际,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内联外通市场优势,高质量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市场,进一步密切与东盟、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区域组织之间的经贸合作关系,构建“优进优出”贸易发展格局。二是做好“过渡带”“结合部”文章,进一步加大与内陆、沿海地区合作。加强同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大开发、海南自贸港等国家战略的对接,借力改革开放门户地区的“跳板”功能实现“借船出海”,构筑有序承接产业转移“蓄水池”,实现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协同联动。三是深化省内要素市场改革,筑牢国内统一大市场根基。以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建立并完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协同推进各类要素市场化改革,引导各类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

统筹推进制度型开放,打通新质生产力发展堵点

国际分工体系的加速演变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度重塑,要求各国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兼容,制度型开放势在必行。制度型开放通过与国际接轨的规制设计与安排来减少开放过程中的制度性障碍,可推动我国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跟随者、接受者主动向参与者、制定者转变,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营造更有利的制度环境。为此,我省应以自贸试验区为抓手,不断拓展改革开放“试验田”,推动各类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

一方面,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通过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规则、扩大服务业开放综合试点范围等方式加快推进制度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规范透明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强化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兴领域规则探索,以追求“包容性利益”完善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共建规则、标准等软基础设施建设,主动提出完善国际经贸规则的主张、倡议及方案,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不断夯实畅通开放平台通道,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根基

开放平台是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载体,亦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当前,湖南已拥有多类型、多层级、广覆盖的开放平台体系,但平台能级不够高、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协同联动不够顺畅。为此,应统筹推进开放大平台、大通道、大枢纽建设,夯实平台通道枢纽功能,加快构建内外联动、区域协调、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一方面,持续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畅通高层次开放通道。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水平开放平台为载体,围绕“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战略定位,不断完善功能体系,增强其服务中部、全国乃至全球的能力,着力打造瞄准全球、带动全省、示范中部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建好中非经贸博览会、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等国家级对非平台,加速构建全新对非物流通道,拓展中非互联互通新通道。另一方面,优化和升级综保区、口岸等开放载体功能,积极推动错位协同发展。大力实施平台扩能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做高做新经开区、高新区等园区平台,做特做活口岸、保税监管场所等功能平台,加强区域协同联通,构建类型齐全、功能完备、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开放平台体系,提升平台开放能级。

营造更高水平开放环境,构筑新质生产力发展硬支撑

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既是深化改革开放、吸引优质外资及各类经济要素的重要软实力,更是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沃土。近年来,湖南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第一要事”,着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但目前营商环境总体水平距离国际国内一流仍有一定差距。为此,应着重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升湖南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相关政策保障体系从“夯基垒台”向“立柱架梁”转变,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硬支撑。

一是打好降本增效“算盘”。把为企业降本减负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任务,综合运用政策、金融、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生产成本,打造低成本“洼地”。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知识库”、政务服务“掌上通办”“帮办代办”,持续深化“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掌上一窗”改革,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等突出问题,紧盯市场准入、转型升级、歇业纾困、退出市场等关键环节,建立企业需求清单,完善政务失信惩戒、“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机制,形成“百企百例”典型指导案例。三是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际商务商事集聚区建设,全面探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大国际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将人才认定适度赋权市场,试行企业人才认定与年薪挂钩;与省内重点高校签署来华留学人才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与合作。

(作者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秘书长)

责编:曹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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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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