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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拨打诈骗电话 为牟小利误入歧途
新湖南 • 法治
2024-07-20 14:56:0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左诗澄  唐浩然)18岁的聂某某使用两部手机帮助网友拨打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骗取2名被害人138000元。经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聂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3年11月,聂某某从网络上结识了一位网友,对方称帮助他们拨打电话便可赚取不菲的佣金。聂某某顿感这是一条不错的“生财之道”,当即表示同意,随即对其爷爷名下的电话卡进行复制。在网友的安排下,聂某某使用两部手机,一部手机登录QQ拨通语音视频与上线保持通话,另一部手机拨通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两部手机都打开外放功能。通话中,上线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冒充航空公司客服、微信客服、金融客服等人员直接与被害人实施通话,以退费为幌子骗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先根据链接下载APP软件,后又以退款需要清空银行卡等理由引导对方操作转账,骗取被害人钱财。截至案发时,因聂某某参与拨电打话共造成2名被害人损失138000元。期间,聂某某非法获利约3500元。

2023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案后,通过电话号码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将其口头传唤到案。2024年3月17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认为,聂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而提供帮助,应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2024年4月15日,衡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聂某某涉嫌诈骗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检察官提醒:随着“断卡”行动严厉打击国内“两卡”犯罪,境外诈骗分子为逃避打击,另辟蹊径通过国内网站、社交媒体等发布大量“拨打电话,轻松赚钱”等广告,诱骗大量国内人员参与帮助拨打诈骗电话。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为了蝇头小使用自己的手机卡为上游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切莫以身试法,切勿充当拨打电话“工具人”。

组稿:李翔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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