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邹青 唐浩然)“在每一个门诊室的墙上,我们都贴有性骚扰防治管理制度,这既在警示医生,也在提醒患者。”近日,衡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某乡镇卫生院开展“回头看”,基层医疗机构对妇女儿童权益的高度重视,让他们倍感欣慰。
之前,该院通过梳理发现,辖区内一家公立医院和一家乡镇卫生所曾发生过医生给妇女儿童检查身体时实施性骚扰或强制猥亵的案件,虽然案发后,涉案医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在进一步的实地调查中,检察官还发现案发后两家医疗机构并未制定性侵、性骚扰防治的相关规定,对医护人员的相关警示教育仍未开展。“妇女、儿童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经常单独身处封闭空间,有的甚至处于麻痹状态,毫无意识,而全县所有的医疗机构均未建立性侵、性骚扰防治制度,具有一定的隐患。”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琳向记者介绍。
根据2022年10月3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今年3月,衡阳县检察院正式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办理。
针对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该院向县卫健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对性侵和性骚扰防治的教育指导力度、细化监督管理方案,促进行业治理,切实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收到建议后,县卫健部门针对工作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一方面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在全县43家医疗机构建立调查处置机制,完善奖惩机制,出台《衡阳县卫健系统2024年“利剑护蕾·雷霆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县所有卫生机构开展医德医风学习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以及医务人员入职查询,责令签订承诺书4565份,同时指定专人支持、协助受害者依法维权及开展心理疏导;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设置投诉信箱,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并在各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张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性侵、性骚扰防治意识。
下一步,衡阳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与妇联、卫健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成效。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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