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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丨 对空置房屋物业费适度打折有利于和谐
新湖南 • 锐见
2024-07-19 11:00:05

胡建兵

在很多城市,有些业主买房后并未居住,房子成了空置房。但有个挥之不去的疑问总是萦绕在房主心头:“为什么没有住进去,也要缴物业费?”

空置的房子物业费到底该不该缴?对于房主来说,自己还没有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物业要求他们缴纳全额物业费,确实有点接受不了。现在,一个家庭有几套房很正常,有的人家子女还没到结婚年龄,但先把子女的婚房买好了,暂时空置在那里,等子女结婚时再去装潢、居住,这样闲置可能要好几年,没人住却要缴纳物业费,确实有点说不过去。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讲,他们则希望全额收取。居民住不住,物业必须做的事情还得做,没有减少多少。不管小区里房屋的空置率有多高,物业公司的保安、保洁工还得正常配备,各种物业管理不管有没有空置房还得照常进行。比如楼道的打扫等,总不可能选择性地打扫,把空置房屋的楼道避开吧。如果对空置的房子不收物业费,势必会减少物业收入、增加物业成本,物业公司可能难以维持正常开销,会影响小区的物业管理。

对于空置房如何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一些城市的小区作出了新的尝试。比如青岛市出台规定,对空置半年以上的房屋按60%的比例收取物业费,这一规定比较公平合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背后的逻辑是这样:空置房业主一直享受着物业服务,缴纳一定比例的物业费是应该的;空置房屋业主平时不来居住,没有停车、使用电梯、产生垃圾,也减轻了物业管理成本。为此,对于空置房,物业公司应收取一定物业费,但也可适度优惠。这样既照顾到了物业的利益,也照顾到了空置房业主的感受,可以减少居民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冲突,让小区更加和谐安定。

(作者单位:江苏南通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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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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