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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慢特病门诊待遇,看完这个“帖子”心里就有数了
新湖南 • 动态
2024-07-09 1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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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湘无恙

慢特病门诊待遇,主要针对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门诊药品费用较高,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

2023年,我省统一了全省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政策,共有47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统一了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首批纳入43个病种。

那么,湖南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对于慢特病门诊做出了哪些具体要求?一起往下阅读!

首先,我们有必要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解。这几个关键词,请您知悉——

▲门诊慢特病: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门诊药品费用较高,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

▲患2种以上慢特病待遇:参保人原则上只享受1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经评审符合2种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可从中自主选择1个病种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种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医药费用限额。

▲慢特病与居民“两病”待遇:参保人享受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不叠加享受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省内转移接续:参保关系在省内正常转移接续时,慢特病门诊待遇享受资格实行互认。

就医管理:参保人自审批通过的下月起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支付额度一般实行“按月管理、季度清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具长期处方的,支付额度可以按季度管理。参保人住院治疗期间,暂停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

▲病种范围及医保支付标准,请阅读并收藏图片:

★目前,我省居民和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居民47个、职工43个)

居民和职工门诊慢特病单列支付药品目录(居民和职工均涉及5个病种、8个药品)


作者:周倜

责编:周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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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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