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圈是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在推动区域能级提升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面对周边武汉、成都等都市圈强劲发展势头,长株潭都市圈需要提升发展能级,构建“对内互济、对外抱团”的协作格局,以整体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优化空间功能结构,提高都市圈发展集聚力。合理有序的空间关系,能有效促进区域分工与合作,避免产业同构和内部消耗。优化长株潭都市圈内城镇群体空间的等级关系,形成结构清晰的空间功能布局,能有效提升都市圈的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
增强以长沙为龙头的辐射带动作用。长沙进一步发挥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集聚、扩散作用,以长株潭都市圈为空间载体,以长株潭多层次快速交通网络体系为基础,促进长沙与周边中小城市的要素自由流动、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以及生态环境资源共保。借鉴上海发展经验,按照“研发在长沙,生产在都市圈;头脑在长沙,身体在外面;关键制造在长沙,一般产业链在都市圈”的策略,有序疏解长沙中心城区一般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优化提升长沙中心地区功能,增强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强化长沙的引领辐射作用。
培育都市圈内次中心城市及重点城镇组团。以人口、经济等要素持续向中心区域集聚为动能,提升湘潭、株洲等中心城区功能品质,增强宁乡、醴陵等中小城市发展活力,强化特色,抱团发展。支持长株潭周边小城镇充分对接中心城区需求,加强规划统筹、功能衔接和设施配套。促进长株潭都市圈城市功能互补和产业分工协调,推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形成都市圈竞争新优势。
构建轴带联动发展网络。湘江发展轴集聚了全省最重要的科创、人才、产业等优势资源以及三市最发达的小城镇,应注重推进湘江发展轴与长株潭相联动,将其打造成为都市圈对外围地区空间组织产生重要影响的主要发展轴。中部(京广)发展带、北部(渝长厦)发展带、南部(沪昆)发展带是长株潭都市圈交通运输的中枢,应以此为依托巩固网络支线建设和节点城市地位,构建次级发展框架,实现都市圈内部网络结构的优化,并通过都市圈内城镇间的局部路网,实现都市圈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形成与综合交通网络协调发展的区域整体化城镇群体空间形态。
统筹产业发展格局,增强都市圈发展竞争力。都市圈的整体竞争力体现在能否建立具有根植性的地方生产系统。长株潭都市圈应立足比较区域优势,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以产业错位发展推动一体化发展。同时加强产业配套协作,建设以专业化分工为协作的地方生产系统,逐步形成“长沙为主搞研发,株洲、湘潭及其他市州生产”的产业发展格局。
促进长株潭都市圈产业差异化布局。在区域重大生产力优化布局的基础上,三市根据各自优势明确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和地方产业集群。长沙制造业基础雄厚,应坚定不移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集中优势资源在创新驱动和高端服务等方面,不断占领产业链、创新链的上游。湘潭巩固延伸先进钢铁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配套和先进储能材料及电池三大优势主导产业,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湘潭现代化产业体系。株洲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中小型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为主导的“3+3+2”现代产业体系。
深化产业分工协作配套。随着都市圈产业上下游分工的深入与细化,城市间互促技术革新的提高,都市圈整体经济竞争力将不断提高。借鉴武汉都市圈、深圳都市圈等都市圈产业发展经验,长株潭都市圈各城市间的产业分工应坚持政府引导协调为主,全圈一盘棋,统一编制规划主导产业链协作发展的推进方案及政策意见。坚持“链主、链长、链生态”协同发展,围绕高端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推进产业链项目衔接互补,上下游产业链落地建设,在长株潭都市圈范围内形成上下配套、主配协同、集聚发展的完整产业生态。
推动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在都市圈内共享。提升都市圈原始创新、应用创新能力,强化创新资源集聚转化功能,是都市圈产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和重要支撑。长株潭都市圈应积极推进湘江科学城、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4+4”科创工程建设,加快建设都市圈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对接平台,促进圈内创新资源自由流动。鼓励支持财政主导的政府基金投入到创新型企业前期发展中。
创新协同治理手段,形成都市圈发展合作力。长株潭都市圈是全国唯一由三个行政主体组成的都市圈,为避免行政主体间的“碎片化”发展,协调好三市横向地域单元和纵向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地域层次间的关系,需要创新协力协同手段,明确区域协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构建统一要素市场,形成一体化发展合力。
创新长株潭都市圈规划协同工作机制。推进长株潭都市圈的规划与国家、省级规划以及都市圈系列规划的上下衔接,注重长株潭都市圈横向协商规划架构的建设,聚焦重点问题,针对不同领域如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网络等,编制对纵向规划体系具有补充作用的专项规划,同时加强三市相关规划的横向衔接,可以借鉴成都都市圈发展经验,制定出台“都市圈规划协同工作机制”来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规划的谋划、编制、实施全过程衔接协同机制,达到破除受行政区划分割对跨区域国土空间统筹、产业错位发展等要素资源融合的制约。
探索建立长株潭都市圈成本分担、利益共享机制。通过省级部门及上一级部门的统筹协调,探索构建跨区域合作的长株潭都市圈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在长株潭都市圈跨区域企业转移、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及总部与分支机构产生的重新分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合作等方面,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探索建立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重点在财税分享管理制度方面探索建立互利共赢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同时还需完善长株潭都市圈经济建设指标协调划分的政府内部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区域投资、税收等利益争端处理机制。
持续加强长株潭都市圈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区域间要素的流动强度是考量和识别都市圈发展竞争力、合力的重要特征,实现要素高效无障碍流动是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目标。受限于要素在跨域流动中存在的各种显性和隐性障碍,长株潭都市圈应积极争取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获批。推动都市圈营商环境一体化、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实现企业登记与许可管理一体化。同时推动都市圈市场监管一体化,统一市场监管标准,实现长株潭都市圈企业、个人征信信息互通和区域市场监管执法联动。构建都市圈一体化要素市场,促进资本、技术、人才、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主流动、高效配置,不断释放协同发展活力。
(作者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分中心特约研究员)
作者: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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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