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蓝玉春 钟芳玲
逛药市、品药膳、话养生……6月10日,恰逢端午节,也正值江华瑶族自治县的瑶医药节。当天上午,2024·中国(江华)第七届瑶医药节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在当地热闹举行。
自2017年至今,瑶医药节已成为当地每年的重头戏。但今年的瑶医药节显得格外不一样——近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瑶医药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正式实施后将为瑶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神秘广袤的瑶乡,中医药资源是这里的宝藏。瑶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源远流长、底蕴深厚,已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诊疗方式和药方偏方。而生长在这里的厚朴、杜仲、茯苓、灵芝等药材储量,在湖南排名靠前,药用物种非常丰富,也是瑶医药文化的闪亮名片。
2022年8月,江华瑶族自治县获批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并将瑶医药立法作为试点县建设“特色卷”。为继承弘扬传统瑶医药,保障促进瑶医药事业发展,同年9月,该县启动了瑶医药立法工作,此后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审议、修改后,《条例》的逻辑结构、变通条文、法律责任得到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条例》的出台,对全县300多名瑶医药从业人员来说,是一件大喜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继承说告诉记者,这是江华人民特别是江华瑶医长久期盼的事情,这部条例的通过,将进一步推动瑶医药的保护和发展,推动瑶医药产业的加速提质。
据悉,《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及瑶医药定义、政府及部门职责、瑶医药人才培养、瑶医药专家委员会、瑶医专长医师资格准入及社会办医、瑶医药医保管理等。
在相关业内人士看来,这是我省第一部民族自治县对上位法作出变通规定的单行条例,对《中医药法》作出了变通规定,将外治技术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权下放至自治县考核发证,既审慎稳妥,又守正创新,体现了江华瑶医药的特色,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真是一个好消息,我从事瑶医50年了,《条例》出台后,我将认真学习,紧跟步伐,为更多的乡亲服务!”瑶医李珍清说。
据悉,下一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出台具体的办法,推动《条例》的落实落地,并加大对瑶医药文化的宣传、推广,让更多人认识民族医药的魅力,造福更多人民,护佑百姓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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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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