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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检察:巡回法庭进乡村,以案释法敲警钟
新湖南客户端
2024-05-24 19:05:1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李玲

5月23日下午,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在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鸡笼村,以巡回法庭方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村党员、干部及部分群众参与旁听。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案件的定性、量刑情节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庭审活动结束后,法官、检察官向现场群众发放了禁毒知识宣传单,并进行了普法教育,让群众认识到罂粟对人体的危害性,以及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种植罂粟,无论目的为何,种植一株也违法。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要以此为戒,拒绝种植罂粟,有苗头的及时遏止,并将相互监督、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责编:昌小英

一审:陈仕球

二审:曾佰龙

三审:邹丽娜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