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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纸上谈兵变成如愿以偿” 案说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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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02:22:08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佳婧 通讯员 蒋涛 王璐

“作为未成年人,出于一时好奇,难以认识到文身带来的危害,由其承担文身带来的取消入学资格的不利后果显然违反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近日,看到自己主审的案例出现在省高院微信公众号上,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芦晓亮深有感触。

15岁的小丽(化名)系长沙某职业技术学校2021级新生。老师在军训时发现了她身上的文身,学校以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简章为由,对小丽作出退学决定。小丽父亲认为学校此举违法,遂将学校告上法庭。

作为案件的一审法院,长铁法院对这起行政案件作了确认被告学校决定取消原告孙某某入学资格的行为违法的判决。此案二审后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结案。本案被最高法与央视评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提名案件”、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三等奖。

这只是长铁法院近年来致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冰山一角。

2019年5月1日集中受理长沙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以来,该院始终紧紧围绕行政审判工作中纠纷实质化解相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狠抓诉前调解,持续强化诉源治理,建立员额法官+调解员+行政机关诉前调解员调解模式。近3年共受理行政案件5737件,年均调解撤诉率达20.92%。院课题组撰写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研究》荣获第九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成果(调研类)二等奖。

今年4月11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庆(右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永(右一)等前往娄底某加油站进行实地勘察,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为案件后续审理和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打下基础。

项目10年难开发 行政诉讼一朝解 

最高法张军院长曾提出要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要求做实能动司法,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彻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在近年的审判执行中,长铁法院持续发挥调解作用,积极运用法治智慧,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实事、助推民生大事,把服判息诉落实到行政案件办理全过程,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13年,长沙某公司以成交价1898万元摘牌取得位于长沙县某处9646平方米(合14.47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应于2014年9月1日前开工,但由于地块形状不规则,政府未能提供周边地块整合,且未达到约定的通路条件,该宗地南边部分地块规划为道路用地,东边部分地块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诸多因素导致某公司难以按照原出让条件实现动工开发。

10年间,政府部门就此宗地3次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两次作出《闲置土地认定书》,某公司与政府部门先后签订了3次补充协议未果。某公司无奈之下诉诸法院,要求政府部门履行合同,限期调整土地规划、限期完成通路并赔偿原告资金占用费及员工工资。此后,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和发回重审,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最终流转到了长铁法院法官的案头。

时间跨度长、涉案标的额大、规划调整涉及行政机关众多,该院领导班子对此案十分重视,多次指导办案法官办案。为妥善顺利啃下这块硬骨头,办案法官和助理提前耐心细致阅卷,对案情多次复盘,结合当事人的应诉材料,精准提炼案件争议焦点。与原被告双方积极沟通,了解双方的想法及处置预案、协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承办法官还多次带队前往案涉宗地现场,邀请原被告现场调解,共同商榷协调方案。

在了解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和调解基础的前提下,法院积极推动协调,进一步加大双方磋商力度,同时向双方陈述法律规定、经济效益、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利害关系,一点点拉近双方预期。最终,在法官主持和多方配合之下,双方就协调方案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2023年11月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由被告向原告支付3900余万元补偿款。

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行政纠纷圆满化解。

家长要撤销数千起违章 诉前调解平息纠纷

行政审判的主要目标是解决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不仅仅要在诉讼期间解决矛盾纠纷,更要想办法“抓前端、治未病”。诉前调解是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有力抓手,也是长铁法院多年来屡试不爽的终极法宝之一,按照法官们的说法就是“解决涉众型案件纠纷的第一选择”。

“这才10来天,我就收到了100多条的违章闯红灯信息提示。这真是碰哒鬼(方言:见鬼)!”长郡雨花外国语洪塘学校的一位家长在班级群里抱怨,他的说法很快得到了其他家长的呼应。原来,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6日,有不少家长陆续接收到了相关平台发送的违章闯红灯信息提示,违章行为主要发生在比亚迪路与振洪路交叉口、比亚迪路与杨洪路交叉口、杨洪路与洪塘路中小学过街路交叉口3处。家长经询问得知,雨花交警大队在长郡雨花外国语洪塘学校旁路口处新设了电子警察,部分家长对此毫不知情。因不服该短期连续且数量较大的违章记录,56名家长诉至长铁法院,请求撤销违章记录。

考虑到涉案人数众多,违章数量巨大,经立案庭沟通释明,家长们同意先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收到并查看案卷材料后,将家长诉讼的情况反应至雨花交警大队及其上级机关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法官帮助下,3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进行协调,家长表示新装的电子警察给自己及附近居民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且被告作出的案涉违章记录存在程序瑕疵。被告则认为其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法消除涉案违法记录。

面对僵局,法官及调解员向双方释法明理,从多方面分析利弊,被告终于承诺,考虑到违章行为发生在拥堵的学校路段且违章记录数量大,可给予原告考取驾驶证减免排队时间、开辟消除违章记录绿色通道等优待。家长们终于同意缴纳罚款,纷纷提交撤诉申请。罚款缴齐后,雨花交警大队消除违章记录达上千条。法院共调解成功56件案件。

“在办理这一系列案件过程中,我们秉持的理念始终是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在案件解决过程中实现更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办理该系列案件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温海敏如是说。

工伤认定申请被拒 法官依法维权撤诉

作为接受行政案件的专门审判机关,长铁法院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决以服务人民、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为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劳动权作为生存的基本权利,劳动者受伤后能否认定为工伤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何某系智埔建设公司员工。2021年9月10日,何某驾驶电动车前往岳阳市岳阳楼区的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送交文件,在行使至枫桥湖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送往岳阳市中医院治疗。同年10月9日,智埔建设公司向长沙市人社局提交何某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市人社局于次日向智埔建设公司作出《工伤认定申请补正告知书》,告知其《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材料不符合规定,应当补正,并通过互联网工伤认定系统送达申请人。经补正后,智埔建设公司又提交了部分材料。10月29日,何某在市人社局窗口对案涉工伤认定进程进行查询,发现市人社局并未受理其认定申请。次年8月17日,何某委托律师向市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却被对方以“智埔建设公司已经提交过材料且系统已经收录,再提交属于重复提交”为由不予受理。何某不服,遂诉至长铁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本案中,第三人智埔建设公司在向被告提交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后,被告经审核发现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通知第三人进行补正。第三人补正材料之后仍不符合受理要求,被告不予受理且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符合相关规定。原告律师于2022年8月17日向被告提交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系提交对同一工伤事实的重复认定申请,被告不予受理并无不当。

但原告何某自2021年9月因工作受伤后至本案起诉之时,历经周折其工伤认定申请仍未被受理,无法进入工伤认定程序,对此,被告及第三人应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承办法官多次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案情、听取意见。在对双方当事人依据的相关文件充分释法析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工伤保险政策、司法实践和基本事实,对何某申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问题进行协调化解。最终,被告依法受理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是一起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坚持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典型案例。”长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庆表示。“下一步,本院将以实际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能动司法,率先采用诉前调解、司法建议、执行预告知等方法,强化与行政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协作联动,努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效,让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合法诉求由纸上谈兵变成如愿以偿。”

责编:李迅

一审:李迅

二审:陈佳婧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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