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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湖南计划招收基层林业特岗人员433名
新湖南 • 教育资讯
2024-05-15 08:59:01

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董以良)为持续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5月14日,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基层林业特岗人员 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今年我省计划招录433名基层定向培养林业特岗人员。

根据要求,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招录收25周岁以下、有本县市区户籍并已报名参加我省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委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承担林业特岗人员的定向培养工作,按照学历层次要求定向培养。(本科层次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培养,专业为林学、经济林、 森林保护等。专科层次由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培养,专业为林业技术、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由生源所在县市区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主要安排到基层林业事业单位工作。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投档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已确定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签订《湖南省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特岗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并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特岗生按期毕业后,由生源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并派遣到所辖基层林业事业单位(涉林单位)林业岗位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学习期满未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层次 的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或考核不合格的特岗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被聘用的特岗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6年内不得调入其他单位(岗位)。不满6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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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教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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