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李翔 梁原 视频 刘帅
恋爱期间的男女双方,经常会用互送礼物、发红包、转账等方式表达爱意。但是,如果感情生变,情侣之间的大额转账,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近日,网络上有不少因分手出现经济纠纷的案例,引发网友热议。
热恋期间的男女,为增进感情、表达爱意,经常会产生互送礼物、发红包、转账等经济往来。而到了分手时,不少人将这一笔笔“经济账”摆上谈判桌。
4月10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公众号推文,该院快审团队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分手所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2023年8月,李某与赵某坠入爱河,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李某陆续向赵某转款3万余元。后二人感情破裂分手,李某要求赵某返还其转款的3万余元。受理案件后,该院通过核对当事人微信支付往来账目,提出可行性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不少关于分手后的经济纠纷案例,引发一轮轮热点。分手后,情侣间的大额转账能要回吗?记者邀请检察官说法。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关于情侣恋爱期间的转账、花销等财务支出,分手后能否要回的问题,要分情况讨论。 王艳说:“结合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对于在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等特殊日子进行的转账,以及数额为520、666、1314等具有特定寓意的小额转账,应认定为当事人为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一般不支持返还。”对于涉及购买房产、车辆等大额支出或转账,以及明确为结婚彩礼而交付的财物,明显超出情侣之间的日常交往范畴,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双方分手后无法实现结婚目的,上述财物可以支持返还。
王艳表示,关于恋爱期间的共同花销,如一起旅游、住宿、吃饭等,属于共同消费,分手后不需要返还。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恋爱哄骗对方钱财的,如有证据可以证明,可以主张返还。
王艳还提醒大家,为避免产生经济纠纷和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大家在转账时明确款项的性质和用途。对于价值较高的财物赠与,建议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任何时候大家都要记得保护好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在交往中的确有借贷关系的,最好留有相关的凭证、借条。留有相关凭证,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责编:梁原
一审:梁原
二审:陈佳婧
三审:王展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