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5月9日讯(通讯员 曹少东 汤义)近日,王女士到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时哭诉:两年前邻居给自己介绍的投资项目,还带自己现场参观了企业厂房,看了是一家正规的食品企业,所以投资60万元,以前每月28号利息7500元均会准时到账,从未逾期过,今年初突然公司关停,投资款血本无归,自己至今也想不明白。

案情回顾:曾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老板。自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以扩大生产规模、投资餐饮和酒店等优质项目急需资金周转为由,承诺年回报率15%以上,向社会公众300余人吸收资金5000余万元。2023年下半年开始公司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曾某某感到罪行即将败露,难以满足后续还本付息的需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作案手段:一是利用食品公司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实质。曾某某等人利用自己开设的食品公司的名义,以经营需要流动资金为由向公众吸收资金,避免了社会公众的怀疑。二是利用员工开展宣传。曾某某通过员工广泛宣传,并带投资人到厂房实地参观,介绍更多的熟人朋友投资入股,致使多人上当受骗。三是承诺高额回报。曾某某利用投资者对个人资产快速升值的意愿,从10%至20%逐步提高年回报率,引诱公众上当受骗。
案件警示:食品公司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公司和个人,在被查处前往往都披着合法正规经营者外衣,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蛊惑性,让参与人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倾尽所有积蓄,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落得个鸡飞蛋打境地。建议公众在投资时,多与亲人商量,向专业人士请教,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许诺回报或分红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有效甄别自己的投资活动是否属于参与非法集资,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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