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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吃不完的药卖给药贩子 国家医保局打击“回流药”等欺诈骗保行为
新湖南 • 世相
2024-04-29 06: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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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梅玫长沙报道

家里囤的药即将到期、病好了药却没吃完,有人高价回收你会卖吗?明明病情轻微却轻信他人,向医生要求按上限用药量开药,超量的部分出售,这种行为有风险吗?有些地方医保政策好,一些特殊病报销比例高,患者自费10元就可以开出总价100多元的药,哪怕以半价50元卖出去,还有得赚?

如果你曾经或正在遭遇这些,请立刻停下来。你可能成为“回流药”买卖里的重要一环。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呼吁市民不要再将药品卖给药贩子。

有业内专家表示,“回流药”的存在,可能让“良药”变成“毒药”,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难以得到保障,长此以往全社会都将付出巨大代价。

多地曾曝光“回流药”相关案例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一则通知,提醒市民不要因贪图小利出售手中的药品,成为药贩子的帮凶,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近年来,人民群众买药用药更加便捷,医院、药店、诊所,甚至线上都可购药并使用医保报销。

然而,惠民政策在给全民带来实惠和便捷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不少药贩子通过“高价回收”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这种变相回收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改头换面再次销售的,就是医保“回流药”。

记者检索发现,近年来全国各地都曾曝光过“回流药”的相关案例。今年1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就曾揭露了“回流药”骗保内幕。在这一案件中,嫌疑人教唆参保患者短时间内在云南省内和临近省份多个医院开具药品,而这些患者,几乎都是患尿毒症或其他种类特殊病、慢性病的患者。最终,警方抓获了涉及此案的26名犯罪嫌疑人,查封药品仓库八处,在嫌疑人的出租屋里,查获高达9吨3000多个品种的非法倒卖药品。经统计,全案涉案价值达2亿元。

“两高一部”近期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曝光了一起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的典型案例。

非法药贩子团伙为何会瞄上医保药?多位受访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监管机制尚不完善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方面,慢病特病患者门诊报销幅度大,而且大部分常用药品可适用长处方,最多可开出12周的药量,过量用药和足量用药界限不明晰;另外一方面,目前全国范围内门诊慢病特病的准入、审核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门诊慢病特病资质审核“只进不出”。

“回流药”为何影响恶劣

为何要严厉打击“回流药”,呼吁市民保护好手中的药品?国家医保局在文章中提到,“回流药”的存在,可能让“良药”变成“毒药”,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第一,“回流药”可能促使假药流入市场。有的药贩子把真药卖给零散用药的小诊所,再把真药盒里装上假药卖给药店,如此以假乱真,如患者不慎服用,不仅影响治疗效果,更有可能危及生命。

第二,“回流药”可能让人购入过期药品。一般来说,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直接印在药片上,而是印在包装盒上。很多药贩子把临期的或已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来,再装入新药盒。患者只能看到新药盒上的新日期,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过期药,如此张冠李戴,轻则延误病情,重则误人性命。

第三,“错药”可能危及生命。有的药贩子在拆解重组“回流药”过程中,剂量规格、药品种类往往产生混淆。小孩吃了成人药会有生命危险,需要促进血液循环的患者吃了凝血药能直接丧命,一些精神类麻醉镇痛类特殊药物,甚至被当成毒品转卖给年少追求新奇的孩子们……

第四,通过超量配药、重复配药等方式获取药品后再转卖给药贩子,是欺诈骗保行为,不仅害人更是害己。国家医保局曾公开曝光一则相关案例:2020年,浙江省金华市医保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血友病人胡某良医保数据异常,经深入调查,发现胡某良持多人医保码,在多家医院虚开血友病治疗药物百因止,后在全国血友病群发布卖药广告,将药物以1折至2折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胡某良最终被判处十年六个月;其妻明知其为犯罪,仍协助其开药、寄药,也难逃法律制裁。

“长此以往,医生不敢开大量的药,药品的包装量越来越小,正常购销的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本该救命用的医保基金被少数不法分子不断啃食。”一位业内人士说,最为可恶的是,经过药贩子的“黑手”,“良药”可能变成“毒药”,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将难以得到保障。

参与“回流药”的买卖有什么后果

国家医保局表示,参保人直接销售、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均属于欺诈骗保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而锒铛入狱。

针对“药贩子”,国家部委也重拳出击。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延伸

刷医保卡买东西不花钱?某药店被处罚

本报综合国家医疗保障局4月27日发布一则案例,某药店对外宣称持医保卡可到该店购买任意物品,无需购买者额外付钱。经群众举报,某地医保部门对疑似串换药品的药店进行调查,迅速提取了该药店大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和走访群众,发现该店通过录入中药饮片品种,随意更改药品单价,套出门诊统筹基金120元,再根据购药者需求选取药品,通过差额补交的方式进行销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720元。当地医保部门对该药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根据《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给予热心举报群众1000余元的举报奖励。

责编:肖秀芬

一审:彭彭

二审:唐能

三审:文凤雏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