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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通报(八)丨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重道远
新湖南 • 行政公示
2024-04-02 10:13:16

2024年3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株洲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重道远。

一、基本情况

2021-2023年,株洲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虽有所改善,但在全省排名靠后。2024年1-2月,株洲市城区已发生3个重度污染天,醴陵市连续2个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督察组进驻期间,群众涉气信访件占环境问题投诉总量一半以上。

△2024年1-2月株洲市城区及南五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2021年以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下,株洲市部分区县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仍不深不细,对本区域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谋划研究不足。芦淞区餐饮油烟和交通拥堵尾气污染问题突出,醴陵市工业排放总量大,但两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针对性不强、问题导向不足,各领域工作落实疲于留痕。

相关部门工作推进不力。株洲拥有南方最大的铁路货运编组站,生产用码头泊位数列全省第一,但公路运输占比达90.7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6个百分点,交通运输部门对通过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重视不够,制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相关措施无实质性内容,交通运输部柴油货车定位动态数据显示,2023年株洲市城区国Ⅲ以上柴油货车日均行驶里程达95万公里、居全省第三。株洲市餐饮门店超过1.9万家,城管部门“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2023年全市共受理油烟污染投诉1637件,占涉气投诉总量47%。

(二)行业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

落后产能淘汰不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规定“砖瓦轮窑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属于淘汰类。株洲市开展了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但排查不严不实,还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仅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新铺村还有5座用于烧制耐火陶瓷的土法龙窑,现场还发现12座燃煤推板窑,无污染防治设施。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新铺村还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土法龙窑

过剩产能退出不实。根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醴陵市曾于2022年10月下达依法关闭8家规划区内砖厂的决定,但实际并未执行。2024年3月,醴陵市政府根据《醴陵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调代改,将其中7家砖厂调出规划区,仅退出板杉第二页岩机砖厂,实际上该规划2024年1月才报省政府,至今并未批复。督察发现,板杉第二页岩机砖厂、福星页岩空心砖厂仍在生产。

(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部分企业治理设施低效失效。湖南日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塑过程有机废气收集率不高;湖南鸿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喷漆和烘干废气直排,新增烘干喷漆生产线未批先建;株洲科威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焊接烟尘未按照要求进行收集处理。

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重建设轻运维。株洲市现有362家加油站,2023年完成三次油气回收建设47家。抽测7家加油站(6家建有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结果显示7家气液比均不达标、4家密闭性不达标、2家液阻不达标,环保设施未起到应有作用。

工地扬尘污染点多面广。株洲市城区有建设工地214个,遥感监测显示,其中5000平米以上疑似裸露地块有133处;醴陵市城区有建设工地12个,5000平米以上疑似裸露地块有20处。

△遥感监测显示,株洲市城区5000平米以上疑似裸露地块有133处

(四)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

重点企业应急减排责任不落实。株洲市39个重点行业1101家企业仅1家绩效引领型。电力大数据显示,2023年12月28-31日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全市水泥、砖瓦窑、陶瓷等行业用电量明显下降的企业占比均不到30%。华新水泥两台水泥粉磨机未按减排要求“停一开一”,熟料生产线废气中氮氧化物平均浓度超出限值12.5%;株洲长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减排措施启动不及时;南方宇航高精传动有限公司未按要求限产减产,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不力。《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放烟花爆竹。醴陵市未按要求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上级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要求严控烟花燃放后,2023年12月31日仍开展集中燃放烟花活动。

三、原因分析

株洲市一些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认识不足,贯彻相关决策部署不力,相关部门工作不严不实,推进落实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发布)

责编: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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