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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巨培阚保勇签发2024年第1号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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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7:49:36

  郴州市林长令

  2024年第1号

  关于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严控野外火源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全市依法治火水平,根据《郴州市野外用火管理若干规定》,现就严控野外火源命令如下:

  一、严格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主动担起领导责任,督促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各项措施。

  二、严控野外火源。各地要根据天气、火险等级变化等情况,制定野外用火管控方案,简化野外用火审批流程,疏堵结合,严控野外火源。在每一个特防期内,由市森防办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一次以上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

  三、严打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严厉打击、从重处罚,曝光典型、以案释法。

  四、严肃督查问责。凡遇黄色预警以上天气,各地要统筹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因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五、深入宣传教育。各地要在防火重点区域、国有林场、重点路段等地方设防火卡点、架宣传喇叭、挂防火标语。要运用巡逻巡护车、“村村响”等循环播放《郴州市野外用火管理若干规定》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

  此令。

  郴州市林长:吴巨培 阚保勇

  2024年4月1日


责编:何庆辉

一审:何庆辉

二审:李秉钧

三审:陈淦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