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0日讯(通讯员 吴小洁)根据娄底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12日上午,娄底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组长郭彬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提名人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锋就配合做好提级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誉荣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全体人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近三年退休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郭彬强调,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深刻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市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职能责任,以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主线,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落实落地,为政治生态清淤、为改革护航、为发展扫障、为人民群众解难、为干事创业撑腰。
朱锋指出,此次提级巡察是市委交给新化县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内监督、延伸监督触角的重要方式,有助于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有效执行。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加强政治淬炼、提升工作成效、推动发展的重要机遇。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对接,全力保障提级巡察的顺利开展,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完善巡察长效机制。
刘誉荣表示,此次巡察是市委对新化县人民检察院的关心与重视,既是对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检察院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阅审视”,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巡察、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坚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真改实改,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巡察为契机,奋力推进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安排,市委巡察组在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巡察期间(3月12日—5月15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9967177199(微信同号),邮政信箱:湖南省新化县A003号信箱。巡察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娄底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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