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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校园文化、办学特色,湖南省属高校基础建设将这样做
新湖南 • 城事
2024-03-09 15:55:4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

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保障其投资效益并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近日,《湖南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将努力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办法》共九章53条,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做到监管项目和监管单位全覆盖,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全过程安全管理以及全过程闭环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校园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改变

《办法》指出, 校园规划是学校确定建设项目、开展基本建设的重要依据,应加强校园规划设计,注重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彰显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改变。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规划实施期间,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并按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原则上可中期调整一次。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审批。

省属高校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批环节主要包括立项审批(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施工许可证审批等环节。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整体搬迁项目立项审批前应由省教育厅上报分管省领导原则同意,省属高校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办法》强调,省属高校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包括本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本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调整计划和下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建议计划,应当优先安排日常学习生活和教学科研急需的建设项目,保障必需的基本办学条件和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支持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建设项目。

省属高校应当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实行法人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度、审批制度、档案管理等,还应当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完善项目变更内控制度,严格项目变更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加强项目变更管理。

同时,在防范财务风险、严禁新增隐形债务的前提下,鼓励省属高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并建立健全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使用资金。

此外, 省属高校应当依法完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要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方式,逐步推进所有校舍建筑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建立健全符合本校实际的校舍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或拆除,彻底消除隐患。

解读:九章53条做到两个全覆盖

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基本建设管理要求不断强化,加强高校基本建设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高校基建管理十分必要。

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省属高校基建管理,助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是检验当前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的试金石。不仅因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需要更有力支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需要更坚强保障,同时,全面从严治党也需要更严格管理。

近年来,以基建规划为引领,高校基建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但加强基建管理仍需持续发力。我省高校办学规模大、底子薄,贯彻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的决策部署,基本建设仍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校建设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而《办法》共分为“总则”“校园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和调整”“建设项目实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基本建设领域安全管理”“监督与评价”等九章53条,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从职能职责出发,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两个全覆盖:监管项目全覆盖,除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明确将维修工程、土方工程、护坡工程和装饰工程纳入监管;监管单位全覆盖,明确预算归口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直属单位、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项目管理均要执行本办法。

此外,《办法》还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全过程安全管理以及全过程闭环管理。明确推进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驻点审计,加强工程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成章加强质量安全、施工安全、校舍安全保障和隐患排查鉴定整治等安全管理;以及从项目策划生成、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日常维护,明确了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要求。

责编:孙燕飞

一审:杨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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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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